招标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23号)
金额
1403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6022024071006
预算金额1403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23号)
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23号      2024年11月25日
       经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506022024071006 宗地总面积:  23228.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胜路东、乌审街北、林荫路西、九号街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0905.82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2322.8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8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504724BA0531
起始价:  14031万元 加价幅度:  14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506022024071006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上述宗地为“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需提供回迁安置住房约12000平方米,单价为5300元/平方米,同时在土地成交后缴纳规划方案设计费268 万元。竞得人须对安置房源与其自行销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竣工、同品质建设。 8、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条件书为准。 9、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10、《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1、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813室、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1708室
  联 系 人:高金 张清华
  联系电话:0477-8398695、8329562、8398645(保证金缴纳)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宁路支行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开户账号: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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