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平安大街办公楼整体安全评估鉴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A2-00162-0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银行平安大街办公楼整体安全评估鉴定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银行平安大街办公楼整体安全评估鉴定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河北银行平安大街办公楼整体安全评估鉴定采购包括平安大街办公楼及职工综合楼整体安全评估鉴定。平安大街办公楼涵盖楼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外立面幕墙鉴定、楼顶标识牌钢结构桁架鉴定、裙房网架结构鉴定、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安全评估、用电安全检测、给排水系统和暖通空调设备检测(含电梯安全)等七方面内容;职工综合楼涵盖结构安全性鉴定、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安全评估、用电安全检测、给排水系统和暖通空调设备检测(含电梯安全)等四方面内容及委托人要求中的其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完工。
②招标人在不改变建筑结构、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未达到装修改造设计深度要求的,为后期整体装修改造设计提供数据支撑所进行的复检或深化检测鉴定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自招标人发出检测鉴定要求后15天内完成。
2.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937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并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提供系统内查询截图)。
3.1.2项目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消防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3.1.3财务要求:/。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检测鉴定面积在1万平米及以上的综合楼业绩。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特种设备的安全性检测除外,如压力容器、安全阀等)、转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5 日至 2024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1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证明材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并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提供系统内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检测鉴定面积在1万平米及以上的综合楼业绩合同。
注:文件发售时通过不代表评审时通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142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人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xzb201@163.com,联系人:李文亮、郝卓鹏,联系电话:0311-8695890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纪委
电话:0311-67807210
电子邮箱:1393315827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1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311-868801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050051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郝卓鹏
电话:0311-86958901
电子邮件:hxzb201@1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01361900001639
财务电话:0311-8695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