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塔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业务技术综合楼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1335062vd4lsemm
预算金额1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琤18629361869
中标联系人王少杰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业务技术综合楼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335062vD4LSEmM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业务技术综合楼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E61011335062vD4LSEmM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程琤联系电话18629361869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 14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60000.00合格940
2陕西彩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70000.00合格940
3西安新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662130.00合格94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少杰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597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陕西彩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远武注册监理工程师00465570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西安新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力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287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9-63021289。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2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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