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4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29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81917627
中标公司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通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4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浙大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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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291 | ||||||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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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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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李玉珍、刘运席、孙浩 | ||||||
标包A:山东通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83.0、83.0、85.0)、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1.96、62.96、65.96)、山东浙大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95、50.95、51.95)、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2.94、52.94、52.94)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 ||||||
收费金额(单位:元):6675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2、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3、山东浙大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 ||||||
地 址:济南舜耕路1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 ||||||
联系方式:8569392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 ||||||
联系方式:819176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81917627 | ||||||
十一、附件: |
附件: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291
项目名称:山东省高速公路CPC卡跨省调拨及坏卡归集服务
项目包号:A
采购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和收费结算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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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
六确定成交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第2章采购邀请
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服务需求
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分细则
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参考)
二、报价一览表(样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四、商务及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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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
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要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
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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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
应文件无效。
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
响应文件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
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
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3.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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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供应商须知
第二册
第2章采购邀请
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服务需求
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
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
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
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
负责。
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
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
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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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
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
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
不退还。
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
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
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
承担这些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
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
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
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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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
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
件将会被拒绝。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
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
投包号、供应商名称。
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
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
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
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
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
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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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电子标,此条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
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
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XX.gov.cn/)右侧“XXXXX”栏目。
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XX.gov.cn/)右侧“XXX政府采购XXX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
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
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
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
展名为.SD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
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XXX政府采购
XXX电子交易系统。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
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
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XXXXX交易系统拒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
远程解密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密,解密时
长一般为XX分钟。
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
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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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
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
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
文件格式,未提供各部分由供应商自拟。
10.6.1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奖项、实力;
(5)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团队人员的简介(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相关业绩情况,提供2019年1月1日起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
3)优惠条款(价格除外)及售后服务
4)其他用于评分的材料
(6)企业其他信誉及供应商认为需要以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
10.6.2资格证明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
(3)上一年度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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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
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6)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
不诚信记录。
10.6.2.2资格证明资料的内容、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会被拒绝。
10.6.3技术部分
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采购项目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
2)相关服务团队成员的构成和简历表及管理制度;
3)服务承诺;
4)服务保障措施;
5)其他用于评分的材料
2、服务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说明的资料及偏离表
10.6.3.1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响应情况。
11.报价
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
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
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文件无效。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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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经
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竞争
性磋商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
文件,还包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
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
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
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
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7、“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
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的时期。
8、“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
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
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0、“竞争性磋商”指XXX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1、“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
XXX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
二、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三、合同价格
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
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
且为完税后价格。
四、付款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途径: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
2)甲方支付
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
4、付款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1)分期支付方式
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
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2)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
项。
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
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
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
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
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
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
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XXX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
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XXX采购代理
机构追索。
五、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2、交付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
六、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
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
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
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
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规
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
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中
《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响应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
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
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
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
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
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
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
的任何故障负责。
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
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
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
6、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
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
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
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
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
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
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
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
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若厂家规定的
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
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
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
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
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
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
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
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
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
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
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
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
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
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
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
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
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
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
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
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
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
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
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
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认定。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
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
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
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
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
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
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
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
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
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
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
部分的赔偿要求。
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
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
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
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
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
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
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
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
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
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
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
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
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
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
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
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竞争性磋商与响应文件
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
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
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二、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
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
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
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
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
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
之日止。
十三、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
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
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四、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
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五、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
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
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六、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
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
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
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
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
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
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规定):(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
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有关联合响应文件须在本次磋商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磋商的全部规
定。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成时间:222月日
1.分项报价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291、A
分项报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台计
1项
成交价格:44.5万元单价按同比例下浮
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2.1成商企业单位)类声明的
的划分标,本企业大学(请内填>小型、微型)
企业
的限据(关于促进钱庆人就非政的来购文流的编加位财务(20171
不单位不是(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业,旅职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质点衣项目提供件随货物,由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号
一,口不会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
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学
购交付查议在网总金额的比例为
不企业(m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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