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粤B6355R帕萨特牌SVW7183SJD(不含车牌)车辆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挂牌日期:2022-09-08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ZZCQ2022090600070 |
---|---|
项目名称 | 粤B6355R帕萨特牌SVW7183SJD(不含车牌)车辆转让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金良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8,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9-0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不含车牌)。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2、与标的资产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标的资产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4、受让方自获得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否则,超过期限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销户。 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其他税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6、标的资产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标的资产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标的资产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8、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9、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