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白鹤沙大桥段)控规修正询比公告
金额
2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815696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白鹤沙大桥段)控规修正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规模: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白鹤沙大桥段)位于花地河东侧,项目设计全长约1.6千米,北接浣花西路,往南经绿道小公园、龙溪中路,云峰科技园、芳园居、终点与白鹤沙地块跨涌桥相接。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957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 根据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白鹤沙大桥段)项目的建设需求,对工程范围及沿线地块进行控规修正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研究、控规修正的原因分析、控规修正及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国务院批复稿)梳理本项目涉及的修正方案的影响分析、项目公示材料、正式报批成果上网材料等内容,并对项目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及指导。成果需满足《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编制技术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的要求。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控规修正服务完成之日止。
  具体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报价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报价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93000.00元(大写:贰拾玖陆万叁仟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29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81569657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8931902-86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1月23日
点击下载: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白鹤沙大桥段)控规修正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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