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现金运营业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6、标包7、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标包16、标包20)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437001005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159659000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现金运营业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6、标包7、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标包16、标包20)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现金运营业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2024370010052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1.1规模和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各地市提供业务库(含独立清分整点间)现金等实物运营处理,包括现金清分整点、保管,贵金属整点、保管及其他服务等一个或多个业务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2工期要求:自原合同终止至2027年10月31日。
1.3标包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划分22个标包,本次涉及以下标包进行采购,各标包可兼投兼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
4.2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择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平台客服电话400-615-8711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4.3投标人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报名。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标包,封顶6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937008010169826673;行号:403451000000)
4.4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发送邮件至hyhatt@126.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1] 营业执照;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 类似业绩;
[4]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同上。逾期提交的电子招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5.2电子招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投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审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应答的投标人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邮储银行投标客户端”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6、报价形式
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2号路华置万象天地A5地块6号楼27层;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965900085;
电子邮箱:hyhatt@126.com;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现金运营业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2024370010052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1.1规模和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各地市提供业务库(含独立清分整点间)现金等实物运营处理,包括现金清分整点、保管,贵金属整点、保管及其他服务等一个或多个业务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2工期要求:自原合同终止至2027年10月31日。
1.3标包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划分22个标包,本次涉及以下标包进行采购,各标包可兼投兼中。
标包 | 采购标包评估范围 | 标包 | 采购标包评估范围 |
2 | 淄博-管库出纳驻场外包 | 13 | 临沂-全离场外包(市行) |
3 | 枣庄-全离场外包 | 14 | 临沂-管库出纳驻场外包(县行) |
4 | 东营-现金清分驻场外包 | 15 | 德州-现金清分离场外包 |
6 | 潍坊-全离场外包 | 16 | 德州-管库出纳驻场外包 |
7 | 济宁-管库出纳离场外包(微山) | 20 | 滨州-离场清分外包 |
12 | 日照-现金清分离场外包 |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能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
4.2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择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平台客服电话400-615-8711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4.3投标人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报名。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标包,封顶6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937008010169826673;行号:403451000000)
4.4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发送邮件至hyhatt@126.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1] 营业执照;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 类似业绩;
[4]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
8 | 所投标包 |
|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同上。逾期提交的电子招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5.2电子招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投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审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应答的投标人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邮储银行投标客户端”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6、报价形式
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2号路华置万象天地A5地块6号楼27层;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965900085;
电子邮箱:hyhat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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