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0q14t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宇琪135792737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0Q14T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一是提供具有法律法规智能引用、处罚建议和自由裁量建议智能生成、办案过程痕迹可控、规范文书自动生成、数据智能分析、案件办理全程电子化等特点的系统运维服务;二是提供全国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关键词索引服务,实现法律法规案例智能推送的系统运维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全疆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办案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至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请于2023年11月2日9时至2023年11月9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95763获取支持。
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991-2841556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地 址: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0991-3191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579273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宇琪
电 话:13579273794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1031-2(3)(1).pdf
539.7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2023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pdf
123.0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0Q14T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一是提供具有法律法规智能引用、处罚建议和自由裁量建议智能生成、办案过程痕迹可控、规范文书自动生成、数据智能分析、案件办理全程电子化等特点的系统运维服务;二是提供全国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关键词索引服务,实现法律法规案例智能推送的系统运维服务。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全疆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办案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至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请于2023年11月2日9时至2023年11月9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95763获取支持。
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991-2841556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地 址: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0991-3191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579273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宇琪
电 话:13579273794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案件和智能法规应用运维服务1031-2(3)(1).pdf
539.7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2023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pdf
12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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