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国土资源局中江县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及耕地质量定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8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6232018000286
预算金额86.2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适0838-2907685
中标公司四川志盛科技有限公司8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国土资源局中江县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及耕地质量定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国土资源局中江县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及耕地质量定级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623201800028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区鞍山路39号德阳高新大厦1栋13-2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适,0838-290768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 | 德阳市中江县荷花街60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90266238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026623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13 17:24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8-12-10 10:30 |
中标日期 | 2018-12-11 16: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11-19 14:45 |
总中标金额(元) | 86200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中江县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及耕地质量定级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862000.00元;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并向省国土厅提交成果.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志盛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时代锋尚14-9号;中标金额:8620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的计算方式:中标金额100万(含)以下 1.5%记取;100万—500万部分按 1.1%记取;500万—1000万部分按0.8%记取;1000万—5000万部分按0.5%记取;5000万—1亿部分按0.25%记取;1亿—10亿部分按0.05%记取;10亿以上部分按0.01%记取。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2930.00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赵同荣(采购人代表),杜文举,刘先勇,续建华,黄健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赵同荣(采购人代表),杜文举,刘先勇,续建华,黄健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对中江县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及耕地质量定级服务进行采购。 2.项目服务要求 2.1政府采购项目的目标及范围实质性要求: (一)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 况。 (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检测评价 掌握年度内耕地质量等别渐变类型、主导因素及其对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变 化的影响情况。 (三)耕地质量定级 完善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思路与方法,逐步实现全面开展耕地质量定级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在2017年耕地质量定级试点基础上,根据本地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三年内覆盖全市(州)的目标,合理安排进度,逐步拓展工作范围。 (四)农用地分等定级 农用地分等工作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相关的农用地面积数据为基础,广泛搜集各种农用地自然条件、土地利用和区位条件等方面资料,首先采有因素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依据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将行政区按地形、地貌等特征差别划分指标区,确定各指标区的分等因素因子,采用特尔菲法确定其权重。采用“叠置法”、“地块法”划分分等单元,以农用地分等评价单元图,得到各分等因素分值,得到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其次,利用省内二级区土地利用系数修正土地的自然质量,得到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使分等结果接近土地的实际产出水平。然后,在样点调查的基础上,计算样点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划分经济利用系数等值区,得到各等值区的土地经济利用指数,修正农用地利用等指数,计算出农用地等别进行检验、校核和调整后,确认农用地等别。 符合以下规程: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2.2工作任务 (一)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是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基础。以2017年(2016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为基础,结合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对减少耕地进行核减,对非项目实施新增耕地进行等别评定;将所有项目等别评定结果及变化情况、减少耕地和非项目实施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情况进行上图入库、汇总分析、形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检测评价 在2017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检测评价成果基础上,对已确定的渐变类型、主导因素进行长期定点跟踪观测,可结合实际适时调整渐变类型区、主导因素、检测样点等,根据检测结果形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检测评价报告。 (三)耕地质量定级 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继续开展耕地质量定级工作,充善耕地质量定级技术路线,并探索开展耕地质量定级成果应用研究。 2.3工作原则 (一)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要严格遵循(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的基本思想、技术路线和方法步骤;更新评价对象以外的耕地质量等别一律不得调整,即原有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成果不得更改:项目区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必须与原有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成果具有可比性,即除项目建设改变的因素属性值外,其他因素属性值一律不得调整;新评定的耕地质量等别必须与周边同等自然条件、同等基础设施状况、同类型耕地具有可比性,如不一致,必须说明原因,并附专家意见和专家姓名。 (二)原有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确有错漏要进行调整的,必须按程序办理。对于经市(州)组织专家核实确认原有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确有错漏需要调整的,由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正式向省厅提出调整申请,省厅组织专家去现场核实验证,并出具意见。省厅汇总全省情况后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调整申请,国土资源部回复意见后,省厅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进行调整处理。 (三)耕地质量定级要严格遵循《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的基本思想、技术路线和方法。耕地质量定级工作要做好与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工作的衔接,统筹考虑耕地级别调查评价,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前探索耕地质量级别成果的应用。(详见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无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M744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次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四川志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86.20万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