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8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y-2024-604
预算金额29.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
代理联系人史先生17629710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Y-2024-6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8400.00元,招标人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玻璃温室大棚建设及原大棚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 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 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 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3号君逸客栈旁边二楼)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 校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栾川县鼎室山路28号大南沟特殊教育学 校对面) 七、其他 资金来源:双高专项资金 项目地点:栾川县 标段划分:1个标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2024 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栾川县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58360770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078号 联系人: 史先生 电 话: 17629710797 电子邮件: henanhengyu0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乙如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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