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成都培训基地合作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金额
18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0003116
预算金额187万元
招标联系人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雨霏028-87797837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成都培训基地合作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2020-11-28 01:31:00
所属区域:  四川-成都 中标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
加入时间:  2020.11.27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8,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成都培训基地合作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1202000311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000311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成都培训基地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2层
    中标(成交)金额
187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成都培训基地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范围内)。
服务要求:策划举办2020成都?一带一路及上合组织会展圆桌会、2020中国蓉商国际贸易促进云论坛系列活动、成都国际会展高级管理人才专题培训、注册会展经理培训(CEM)等活动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负责上述活动策划、中外方嘉宾和专家邀请、企业和培训学员组织、场地租赁及会场布置、线上平台租用、直播器材租赁及后期编辑服务、翻译服务、会议和培训资料制作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李少斌 成员:王旭、闵家彬(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人承担。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1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0)3746号
3、采购品目名称:C0601会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都市委员会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8楼(天府新城民丰写字楼(市第三办公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7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131118817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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