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2018年第三方渠道(房产行业)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0-25 16:23:34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0-25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1-01 16:00:00 | |
终止: | 否 | |||
上海电信2018年第三方渠道(房产行业)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数据运营中心第三方渠道(房产行业)服务项目招标,招标编号:TM-DXZB2018009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数据运营中心第三方渠道(房产行业)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合同金额499万元(含税价格)。 1.2招标内容:引入一个合作伙伴在第三方渠道的房产行业为我们提供投放的渠道和行业数据,与我们自有的数据互相弥补,为我们的行业客户的支撑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和数据源。 ★1.3 服务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完成。 1.4 服务地点:上海。 1.5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6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规范”。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格):人民币499万元 (含49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纳税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体现“一般纳税人”字样)或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其税率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6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中的相关增值税税率要求保持一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2楼招标代理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2楼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部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10楼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郑钊、黄虹洁 联系电话: 18817833663,18917965188 电子邮箱: 18817833663@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2楼招标代理部办公室 邮编: 20008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0229014210001427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张禹涵、杨辰俊;联系电话:18930146176 传真:021-632416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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