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yacz39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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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2-6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YACZ3941

项目分包(标段):第6包 血吸虫病诊断试剂(IHA)
第5包 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
第4包 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
第3包 26%四聚?杀螺胺乙醇盐悬浮
第2包 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

财政编号:RWHF(W)2019-042

招标(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1月8日

第2包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

中标供应商名称: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叁拾玖万柒仟伍佰元(¥3397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一批


第3包26%四聚?杀螺胺乙醇盐悬浮: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艾津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红山精细化工园双巷路5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捌拾万元(¥28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一批


第4包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艾津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红山精细化工园双巷路5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肆万元(¥24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一批


第5包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农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五龙岗康杜岭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零贰万叁仟元(¥1023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一批


第6包血吸虫病诊断试剂(IHA):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77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1649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尚坤,李能树,夏媛,潘云霞,王光荣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人:汪方华

联系方式:13013066711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闫登明 联系电话:0551-66223736、66223646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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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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