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二、三期(施工)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35.0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恺0591-220739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梦君0591-8330698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二、三期(施工)已由 闽侯县发展与改革局闽发改备[2022]A080167号、闽发改备[2024]A080232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后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二期用地面积36.77亩,建设四栋平房仓(仓容4.18万吨)、2处仓间罩棚、1座制氨机房及附属设备设施,主要建筑面积8779.56平方米;三期建设375米挡土墙及土方回填,2座低温仓(仓容5900吨)、3处仓间罩棚、1座一站式服务中心、1座器材室及电房与附属设备设施,主要建筑面积7082.1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二期建设四栋平房仓(仓容4.18万吨)、2处仓间罩棚、1座制氨机房及附属设备设施,三期建设375米挡土墙及土方回填,2座低温仓(仓容5900吨)、3处仓间罩棚、1座一站式服务中心、1座器材室及电房与附属设备设施。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配套安装)、室外总体工程、信息化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建筑物高度15~100米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335056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 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9 16:30:002024-10-11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3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9层,邮编:3501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073959,传真:/

联系人: 李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

联系人: 陈梦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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