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大楼改造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评估项目
金额
3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大楼改造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评估项目 项目节能报告咨询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项目节能报告咨询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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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FH-ZJBX-20241125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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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大楼改造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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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项目节能报告咨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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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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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对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大楼改造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并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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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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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对奉化区河头路151-167号大楼改造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并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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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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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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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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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1182.77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7064.49 元 ,上限:4118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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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浙价服[2013]84号)文件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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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1-26 09:43 至 2024-11-28 09:43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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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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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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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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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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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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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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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卓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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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8950092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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