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MLSCG-20221121048
3、委托代理编号:2022-TZ1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本项目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列明的“交通运输业”。
二、采购项目预算:882000元/两年(第一年504000元/年,第二年378000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领取磋商文件。(以上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事项,否则不予受理)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林女士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1号
联系人:0731-8445908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11839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联系人:李巧红王彦芝夏小刚王慧
相关文档: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1号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731-84459089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联系人:李巧红 王彦芝 夏小刚 王慧电话:0731-85118391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 年12月20日至 2022 年12月27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事项)注:未按招标公告和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01月04日 14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预算:882000元/两年(第一年504000元/年,第二年378000元/年)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地点:。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密封包装,须注明电子文件和单位名称,与投标文件一起封存,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 响应文件采购计划编号:MLSCG-20221121048委托代理编号:2022-TZ101供应商名称:在2023年 01月04日14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7楼1713室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3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指定的媒体 |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官网http://csmls.changsha.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9261.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评审费(据实)由采购人另行填表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评分因素及标准 | ||
评分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20分) | 价格(20) | 以经评委会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50分) | 需求分析与整体方案(15)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需求理解和综合分析程度,制定整体方案: 1、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表述清晰、完整,计15分;2、理解服务对象理解透彻、分析详尽全面且到位,计10分;3、理解园区人员的上下班现状分析理解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计5分;4、没有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技术(50分) | 安全管理措施(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机制进行综合评审: 1、安全体系、制度全面满足工作需要,安全措施合理、 健全且详细、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完善,计10分; 2、安全体系、制度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安全措施基本合理、健全,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较完善,计7分;3、安全体系、制度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安全措施、人员安全培训管理略有不足,计4 分;4、没有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技术(50分) | 应急处置能力、合理化建议(15) | 针对车辆故障、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1、对服务过程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以及对专项突发事故有应急处置措施、极端天气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预案通过上级部门备案的认识全面,应急预案内容具体,切实可行,计15分;2、服务过程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以及对专项突发事故有应急处置措施、极端天气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预案通过上级部门备案的认识不够具体,应急预案内容比较全,方案可行性较好,计10分;3、服务过程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以及对专项突发事故有应急处置措施、极端天气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预案通过上级部门备案的认识较差,应急预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计5分;4、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计分。 |
技术(50分) | 履约能力证明(8) | 1、供应商自有或具有长期协作(协议时间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时间)的汽车维修厂(自有的提供营业执照,具有长期协作的提供长期协作合同及协作汽车维修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计4分,否则计0分。)2、车辆保养维修措施:是否具有完善车辆安全保养措施、专业检测维修设备等进行评价: 保养维修措施完善全面,有可行性,计4分; 保养维修措施齐全,有可行性,计3分; 保养维修措施满足常规需求,有可行性,计2分; 保养维修措施不全面,可行性差得计1分; |
技术(50分) | 合理化建议(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出发,能提升服务满意度;提升服务安全保障;便捷园区人员乘车等;每提供一项具备一定指导意见、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计1分,本项最多计2分。 |
商务(30分) | 企业认证(3) | 供应商具有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计3分。(以上证书均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30分) | 专业人员(15)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驾驶员、专职安全员、车队管理员、调度人员、备用驾驶员等岗位人员,提供各个岗位职责说明,其中安全员具备岗位资格证,上述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每个岗位提供一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计3分,计满15分为止。(同一岗位配备多名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岗位职责说明、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30分) | 类似业绩(12)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12分。(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合计 | 100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合同通用条款第1.2.5款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通用条款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
合同通用条款第9.2(1)条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通用条款第9.2(3)条 | 响应时间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通用条款第10.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仲裁□诉讼 |
合同通用条款第20.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租赁期限 | 租赁方式 | 预估服务天数 | 通勤车台次 | 服务预估费用(台/天) | 总计(两台/年) |
第一年 | 工作日全包 | 252天 | 两台 | 1000元/台/天 | 504000元/年 |
第二年 | 工作日全包 | 252天 | 两台 | 750元/台/天 | 378000元/年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安全管理 | 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 | 12 | 发生一起乘客重伤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该项不得分。 |
安全管理 | 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 6 | 未制定扣6分 |
安全管理 | 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 | 6 | 未培训扣6分,培训内容不全扣2分。 |
安全管理 | 每月至少3次定期检修车辆 | 5 | 无检修记录一次扣1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外观无明显划痕,如带有泥沙及时清洗。空滤干净无沉积物。驾驶员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物、角状物及杂物,室内卫生清洁。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驾驶室防风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门窗玻璃齐全无破损。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仪表、喇叭、雨刷器、灯光、里程表、各种操作手柄、按钮齐全完好。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齿轮油、液压油、制动液、防冻液位正常。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车辆前后牌照清晰、车厢无杂物、车辆发动机表面无油污沉积。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轮胎胎体、备胎齐全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配备支付设备,每月上报乘车数量记录。 | 2 | 未配备扣2分,缺一次上报扣0.5分 |
处观、配置齐全 | 车辆必须配置自动灭火系统或便携式具有A、B、C三种灭火功能的4公斤灭火器(2个以上)、安全锤(10个)、警示牌(1个以上)、三角木(2个以上),防滑链(2条以上)。灭火器校检无过期,便携式灭火器应能方便地取出使用。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发动机、变速箱、车桥、传动及液压系统运行无异响,车辆各部件连接可靠。 | 3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手刹车、脚制动操作灵活可靠。车辆在额定载荷下、额定最大坡度上应能正常起步、运行和停止。 | 3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转向机构操作灵活可靠,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操作灵活可靠。 | 2 | 一处不合格扣1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车辆无漏油、漏电、漏水、漏气等现象 | 2 |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转向系统润滑良好,注油量达到标准,润滑油符合要求。 | 2 | 一处不合格扣1分 |
车辆性能完好 | 传动系统润滑良好,注油量达到标准,润滑油符合要求。 | 2 | 一处不合格扣1分 |
优质服务 | GPS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 4 | 无GPS安装登记表和GPS监控记录各扣0.5分;如损坏GPS该项不得分。 |
优质服务 | 无酒后驾车、超速、闯红灯、强行会车和逆行等交通违章行为。 | 3 | 酒后驾车本项不得分。超速、闯红灯、强行会车和逆行等违章行为扣0.5分/次。 |
优质服务 | 保持车辆完好,完好率达97%,严禁带病运行。 | 3 | 完好率每降低1%,扣0.2分,发现一次带病运行扣1分。 |
优质服务 | 车辆停放整齐,严禁超员载客。 | 5 | 发现一次超员、无关人员乘坐扣1分。 |
优质服务 |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保险齐全有效。 | 3 | 证件不齐、失效扣1分/车 |
优质服务 | 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司机电话畅通,按时正点发车。 | 10 |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班次通勤延误的,该项不得分。 |
优质服务 | 司机不得疲劳驾驶。 | 2 | 出现一次扣1分。 |
优质服务 | 及时派车完成管委会布置的任务,服从指挥和管理。 | 5 | 每发生一次延时派车的扣1分;未派的一次扣3分。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扣2分。 |
优质服务 | 加油使用正常,定期维护。 | 2 | 出现故障一次扣1分。 |
优质服务 | 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耐心接听乘客的咨询电话,细心做好服务,维护园区形象。 | 4 | 接到一次投诉扣0.5分。 |
总 分 | 100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 | 政府采购编号 | MLSCG-20221121048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 | 采购代理编号 | 2022-TZ101 |
服务内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
报价 | 大写:小写: | ||
合同周期 | 合同签订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台/天) | 数量(台) | 天数 | 合计 |
1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第一年) | 2 | 252 | ||
2 |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通勤车项目服务采购(第二年) | 2 | 252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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