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集成
金额
3552.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201709048568
预算金额3552.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裴大伟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101201709048568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集成
建设单位 沈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集成(二标段) 沈阳品奇巴马克交通设备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裴大伟 35526469.0000 0.00 0.00 其他;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品奇巴马克交通设备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裴大伟 35526469.0000 88.56
第二名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付长生 35316800.0000 86.60
第三名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高春艳 35943251.0000 83.93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填报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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