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gk24d858c1086z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55-8693796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755-269120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4D858C1086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原文内容: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分表

 

1

产品追溯系统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拥有食材产品追溯系统及运送车辆追踪定位系统的,得2分。

(二)评分依据:

证明文件: 1、提供投标人拥有食材产品追溯系统及运送车辆追踪定位系统的截图、购买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原件中标后备查。

2

现更正为:

 1

产品追溯系统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拥有食材产品追溯系统及运送车辆追踪定位系统的,得2分。

(二)评分依据:

证明文件: 1、自有的系统或程序,投标人同时提供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

2.购买的系统或程序,投标人同时提供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出售方)和购买合同;

3.租赁的系统或程序,投标人同时提供:

1)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出租方);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在有效租赁期内,租赁合同有效日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如租期未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租赁期限将能够涵盖本项目服务截止日):

3)提供证明2024年11月份已缴纳租赁费的转账提供投标人拥有食材产品追溯系统及运送车辆追踪定位系统的截图,

2

更正日期:2024年 11 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公告及原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8号

联系方式:0755-8693796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

联系方式:0755-26912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2691201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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