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通知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情况
左岸大道(万家湖南路~小军山)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为东西走向,起于万家湖南路(桩号K0+000),沿线上跨东荆河,途径滩涂地,下穿四环线,经过砂厂、海伦堡小镇,止于小军山(桩号K6+540),全长6540m。左岸大道(万家湖南路~小军山)建设工程道路红线宽50~70m,为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桥梁亮化等,其中道路1065.5m,桥梁5535m。
2. 项目采购要求
接受选聘人委托,处置左岸大道项目中煤公司施工合同纠纷、勘察合同纠纷两案事宜,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2.1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2修改、审查相关索赔申请、合同等相关资料;
2.3应选聘人要求,参与选聘人讨论会议;
2.4进行案件证据收集与梳理,并出具法律分析报告。
2.5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6协商谈判;代为起诉和上诉;代为申请执行;与权益保障相关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2.7代理本案的一审诉讼,如一审判决生效,则继续代理本案的执行。
2.8一审判决下达后,如任何一方上诉,则继续代理本案的二审。二审裁决生效后,继续代理本案的执行。
3.选聘参与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