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二公司无锡312国道15标项目经理部人行道栏杆线上询价采购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二公司无锡312国道15标项目经理部人行道栏杆线上询价采购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12国道无锡新吴段改扩建工程312XW15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0-05 17:1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09 17:00
招标方联系人:
李奕凯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759706807
监督方联系人:
宋汉东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56939452
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进场,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定做物的安装及验收及材料报检等工作。
收货人:
宋汉东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856939452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50%,承兑期为12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如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者13%)后20日内,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次结算额的40%,剩余60%待工程验收审计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20507151822239P
其他要求:
乙方同意给予1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以末次应付款时间起计算,前期已付款部分或已结算未付款部分不予计算。
其他说明事项:
请报价供应商仔细研读图纸,熟悉货款支付时间,合理报价报及施工周期要求。(总价是指定作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包含施工安装的综合价(交钥匙工程),其中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垃圾清运、施工作业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各方协调沟通)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12国道无锡新吴段改扩建工程312XW15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0-05 17:1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09 17:00
招标方联系人:
李奕凯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759706807
监督方联系人:
宋汉东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56939452
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进场,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定做物的安装及验收及材料报检等工作。
收货人:
宋汉东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856939452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50%,承兑期为12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如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者13%)后20日内,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次结算额的40%,剩余60%待工程验收审计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20507151822239P
其他要求:
乙方同意给予1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以末次应付款时间起计算,前期已付款部分或已结算未付款部分不予计算。
其他说明事项:
请报价供应商仔细研读图纸,熟悉货款支付时间,合理报价报及施工周期要求。(总价是指定作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包含施工安装的综合价(交钥匙工程),其中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垃圾清运、施工作业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各方协调沟通)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0905172000001 | 人行道栏杆 | - | 570.0 | 米 | 见图纸 | 华东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吴区新华路22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