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DN服务链、态势感知探针、智能应用网关、新一代网络安全威胁检测系统(ZUPC-JC-HW-2006015)采购公告
金额
15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upc-jc-hw-2006015
预算金额151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大学
招标联系人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学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公告正文
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对《SDN服务链、态势感知探针、智能应用网关、新一代网络安全威胁检测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SDN服务链、态势感知探针、智能应用网关、新一代网络安全威胁检测系统  一批,预算:人民币151万元。
2、采购编号:ZUPC-JC-HW-2006015。
3、参加磋商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4、磋商文件的购买:采购文件价格每本0元。建议关注“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后及时关注注册时登记的邮箱,按邮件提示的要求上传授权文件即可完成报名步骤。也可在工作时间到浙江大学采购中心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报名联系电话:0571-88206325.
    5、本项目只接受微信报名,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期间完成微信报名及材料提交。只有报名人才能参与开标当天的磋商。
6、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之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在参与浙江大学的项目中存在缔约过失且未按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选择顺丰或EMS)由邮寄快递公司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浙江大学采购中心117室,类似顺丰同城等请谨慎选用。请按以下格式邮寄:
收件单位(必填):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17室采购中心(邮编:310058);收件人:桑老师;电话:137-3221-0306。
寄件单位(必填):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xxx(邮编:xxx);寄件人:微信报名人;电话:微信报名人手机。
未按以上要求邮寄、逾期送达以及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响应文件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实际送达规定的地址。
8、磋商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17室。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用微信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添加采购中心钉钉号zjdxcgzx以便后续参加视频会议开标及磋商。添加时请说明公司全称,加好友后请保持真实姓名显示直至投标(磋商)结束。磋商当天请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保持报名手机号的短信、电话、钉钉的在线畅通,如因无法及时联系导致投标单位不能顺利参与,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另,微信报名人、标书邮寄人、磋商当天参与人,应为同一人,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钉钉联系。
本项目磋商现场不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一律不现场出席磋商会议。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开标,磋商开始前将向供应商授权代表发起远程视频通话,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开标及磋商过程。若磋商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的,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扫描件通过钉钉发送给采购中心钉钉账号。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采购方相关公示、公告及其他信息通过浙江大学采购网(http://zupc.zju.edu.cn)外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即视为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此事。供应商应确保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在本次招投标活动期间能正常可靠使用。
1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应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现场提交或通过快递方式交邮,现场提交时须同时提交递交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快递提交时建议采用邮政EMS或其他可靠的快递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2、本次采购活动期间前来采购中心办理相关事宜的供应商代表均须出具公司有效授权。
13、浙江大学帐户
帐户名称:浙江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19 0422 0104 0000 014
1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老师,杨老师
(2)联系电话:0571-88206325
(3)邮箱: caigou@zju.edu.cn
(4)地址:浙江大学采购中心(310058,紫金港校区东四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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