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53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5318
项目名称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燕窝村永威大厦
建设单位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石排镇燕窝村永威大厦。项目扩建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605m2,建筑面积12905m2。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的加工生产,年生产504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NMP回收系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浓水,污染物浓度较低,较为洁净,回用冲厕。 废气:项目拟将注液、正极涂布、正极烘干、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工序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项目NMP回收液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项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有电解液边角料、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RO膜、废滤砂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处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3-07-31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22890039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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