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4.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027
二、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关区 | 2,848,681.2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南大门建设工程:新建南大门,约120 平方米,拆除挡土墙70 立方米,新建挡土 墙约80 立方米,铺设花岗石地面2400 平方米,绿化、景观建设1800 平方米。 2.校舍排危工程:(1)精技楼楼梯平台、卫生间及金钥楼4 楼琴房铝合金窗改造项目: 安装金属(塑钢、断桥)窗72 平方米(含破旧窗户拆除)。(2)躬行楼铝合金窗改造维修改造 项目:安装金属(塑钢、断桥)窗252 平方米(含破旧窗户拆除)。(3)女生宿舍木门装饰改造 工程项目:安装木质门带套强化纤维板装饰门带套186 平方米(含破损旧门拆除)。(4)学术 报告厅屋面彩钢板改造拆换工程项目:破损防水 层拆除夹芯彩钢面板拆除897.25 平方 米;型材屋面彩色涂层铝 镁锰板安装897.25 平方米(包含网架除锈、维修,刷防锈漆、 天沟更换、下水管更换等) ;吊顶天棚檐口天棚铝镁锰合金板封顶饰面408.60 平方米。 (5)新建学生食堂后露天停车场460 平方米(含平场土石方地面硬化、黑化、排水沟、学 生食堂油污池建设、绿化等)。 | 180个日历天 | 陈伟丽 | 豫 241131338422 | 2,848,681.20 |
郭大友(采购人代表)、邓兰、唐忠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坪路1段2号
联系方式:13980390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联系方式:18011211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貌
电话:1801121121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2022年06月3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翠政工采【2022】10号 采购文件.pdf 翠政工采【2022】10号 采购文件.pdf 评标报表.pdf 评标报表.pdf
化学馆
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027一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2022-06-30
通未是否根据政府扶过持政策在评审时原进行价格扣除因 | 价技术商务格附加环节环节环分环(30(20节节(0分)分)(50分)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1否 | 3012.82500 | 92.82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681.2(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陆佰捌拾壹元贰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000(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36000(元)(贰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
四川/否 | 3012.5500 | 92.5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681.2(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陆佰捌拾壹元贰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000(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36000(元)(贰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
四川否四川 | 政府3011500政府 | 91.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681.2(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陆佰捌拾壹元贰角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48000(元)(贰佰捌拾肆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836000(元)(贰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
是否是否未
通过通过通是否根据政府扶
序供应商环节环节环分环得分汇总
资格符合过持政策在评审时评审结果
号名称(30(20节节(0(100
性审性审原进行价格扣除
总3查查因
河南水诚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水
Y建设工程是是1否3012.8250092.820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体化报价金额:
汶川县禹
通建筑工
2是是/否3012.550092.500贰角整)
程有限公
司
体化平
购一体货
政府来政府
四四川
四川森磊
建设工程是是否301150091.000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森
有限公司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体化平
政府采
体化平会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体化学会
四省政府采购一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隆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会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
四进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台
照产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型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武省政府采购一一体化平台
-第2页-
采购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财政备案计划号:51150222210200000210[2022]00027
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共同编制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审方法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一章磋商邀请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受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拟对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
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登录地址:
https://ggzy.yibin.gov.cn/jypt/,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
https://ggzy.yibin.gov.cn/Jyweb/XXGKView.aspx?type=%e4%bf%a1%e6%81%af%e5%af
%bc%e8%88%aa&subtype=80&subtype2=80050&Guid=854547a7-e680-46ae-bba8-36258b8
3aacc。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
于建筑业行业。
二、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中随机抽取10家符合资质要求的
供应商参与磋商。仅限抽中的供应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
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xxx.PDF格式文件)、其他附件资
料(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如有】商务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xxx.ZBS)。供应商须下
载采购文件,才能制作出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缀名为xxx.ZFTBJ)及【如有】商务标
响应文件(后缀名为xxx.TBS)。采购文件仅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00:00至2022年6月24日23:59(北京
时间)。
本项目仅限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被随机抽中并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方
能下载磋商文件。在质疑处理中,仅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中发出的邀请
书、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回执”作为判定潜在供应商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09:2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加密后生成响应文件,在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选择采购项目完成响应文
件以及邀请书的上传、“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成功打印出“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方为网上递交成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仅限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被随机抽中并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方
能提交响应文件,未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电子化交易须知及操作方法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评审等环节均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及
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
不利后果。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
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
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的网络设备
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
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
件、磋商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宜宾市公
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
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
供应商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找:《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第二版)》,查看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
六、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在系统中设定的解密时限内(说明:
不少于30分钟),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
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
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
输入密码、密码确认)。除因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
密外,未按时解密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全部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磋商小组开启已解密的响应
文件。
七、磋商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磋商:
1.在线方式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系统操作要求,使用其CA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参加磋商。
2.线下方式磋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2022年6月29日上午11:00前到达磋商地点
签到并参与磋商,逾期未到达,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
八、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
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技术与服务支持
(一)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
北京筑龙技术信息服务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
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
(二)CA证书的办理及网站注册
为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
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网站注
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四川省CA互联
互通驱动3.0”的通告》(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
“网站公告”栏目)。
(三)特别提醒
首次参与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开通网上银行、办理数字
证书并安装,且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
件。其具体事宜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
0831-8088828(电子化交易平台注册)。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14
号新世纪百货(宜宾商都)写字楼18楼1814号(办理数字证书咨询)0831-8281001、
0831-8281860、0831-8281909<四川RA证书,颜色为蓝色>、0831-6160501
书,颜色为黑色>;0831-8202635(项目受理、标书内容咨询);0831-8204250(质疑受
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
中心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坪路一段 2 号 |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电话:13980390253电话:0831-820263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849050元(大写: 贰佰捌拾肆万玖仟零伍拾元整) (说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分包采购的,应明确各包预算信息)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2849050元(大写: 贰佰捌拾肆万玖仟零伍拾元整) (说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分包采购的,应明确各包限价信息) |
3 |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 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 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2. 供 应 商 通 过 宜 宾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系 统 在 磋 商 小 组 要 求 的 合 理 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否则无效。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仅 非预留份额的采 购项目或者采购 包适用)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 1. 对 于 经 主 管 预 算 单 位 统 筹 后 未 预 留 份 额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采 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接 受 大 中 型 企 业 与 小 微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采 购 项 目 , 对 联 合 协 议 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 允 许 大 中 型 企 业 向 一 家 或 者 多 家 小 微 企 业 分 包 的 采 购 项 目 , 对 于 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 :1.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中 小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未提供的,视为 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组 成 联 合 体 或 者 接 受 分 包 的 小 微 企 业 与 联 合 体 内 其 他 企 业 、 分 包 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 ||
5 | 节能、环保产品政 府采购政策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 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 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供应商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15 ),承诺供货时提供的 前述产品具有认证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 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产品,按照第六章 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 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实质性要求)。 |
8 | 成交通知书发送 | 成交通知书将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 供应商。 |
9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采 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负责答复。 询问方式:书面询问或口头询问 质疑方式:书面质疑 (1)对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的接收、处理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80390253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坪路一段2号 (2)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的接收、处理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交易风险防控股 联系电话:0831-8204250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宜宾市翠屏区复 |
9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兴街54号四楼40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 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下载专 区”获取)。 | ||
10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1-8906110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 号)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 事项的范围。 |
11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2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
13 | 合同分包(实质性 要求) | 除 为落 实政 府采 购 政策 外, 本项 目 :☑不 接 受合 同分 包; □ 接受 合同 分 包。 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供 应 商 根 据 磋 商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采 购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 拟 在 成 交 后 将 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 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 分 包 履 行 合 同 的 部 分 应 当 为 采 购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 不 属 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 | ¥ 不接受 □ 接受 |
15 | 充分、公平竞争保 障措施(实质性要 求) | 1.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不 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不 同 供 应 商 不 得 在 同 一 合 同 项 下 的 采 购 项 目 中 , 委 托 同 一 个 自 然 人 、 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 3. 不 同 供 应 商 不 得 在 同 一 合 同 项 下 的 采 购 项 目 中 , 委 托 同 一 个 自 然 人 、 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 4. 不 同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成 员 或 者 联 系 人 员 不 得 为 同 一 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 6. 为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 规 范 编 制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 监 理 、 检 测 等 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 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 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 中铁十五局集团四川建筑勘察设计有 | ||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25727930187 。(说明:此处列出 供应商名单,如果没有的,填写无)。 7. 本 项目 采购 代理 及 其分 支机 构不 得 作为 供应 商参 加 本项 目政 府采 购 活 动。 | ||
16 | 响应有效期(实质 性要求) |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 |
16 | 响应有效期(实质 性要求) | 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 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 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17 | 知识产权(实质性 要求) | 1. 供 应 商 应 保 证 在 本 项 目 中 使 用 的 任 何 技 术 、 产 品 和 服 务 ( 包 括 部 分 使 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 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 供 应 商 将 在 采 购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采 用 自 有 或 者 第 三 方 知 识 成 果 的 , 使 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 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 开发的使用权)。 3. 如 采 用 供 应 商 所 不 拥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 则 在 报 价 中 必 须 包 括 合 法 获 取 使 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 构 成 本 磋 商 文 件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 未 经 采 购 人 书 面 同 意 , 供 应 商 不 得 擅 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18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 用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应当通过“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 www.ccgp.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 网 站 ( http://zxgk.court.gov.cn ) 、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网 站 ( http://www.chinatax.gov.cn ) 等 渠 道 查 询 递 交 了 响 应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的 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
效响应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
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
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
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
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5.磋商
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现场/在线抽签的方式
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5.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
件第三章、第七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5.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提交书面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6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5.7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
5.8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5.9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5.10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
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
应当作无效处理。
6.报价
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6.2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
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
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6.3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
附表”第3项规定处理。
6.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
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5供应商报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价,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5.1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
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6.5.2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
商最后报价采用:
¥总价报价(各项可竞争费用按首轮报价即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首次
报价同比例下浮后计算成交单价,最后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报价。
6.5.3若采用采购人固定价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
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
效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以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变更的实质性要求为
前提,最后报价应当与首次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处理(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7.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
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施工组织方
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
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9.说明
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得少于30分钟,但供应商已明确表示
澄清、说明、更正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并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澄清、说明、
更正的,视为放弃。
10.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评分畸高或畸低。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12.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
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13.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
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
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
反映。
1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
应商不足3家的。
15.综合评分
15.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15.2综合评分明细表
15.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15.2.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
整,再进行报价评分。
15.2.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备注 |
1 | 报价 40% | 40 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 价/投标报价)*40 | 本 项 目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小 微 企 业 不 再 享 受 价格扣除 | 以投标 文件为 准经济 评分因 素。 |
2 | 组织实 施方案 42% | 42 分 |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 施、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 案、施工工艺内容且响应磋商文件的得 42 分,每缺少一项内 容或内容不详实或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 进度计 划超期)的,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详实扣 6 分,每有一 处错误扣 3 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 文件为 准技术 评分因 素。 |
3 | 业绩 10% | 10 分 | 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含 1 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 似项目业绩的得 4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加 3 分,最 多得 10 分。(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类似 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 以投标 文件为 准共同 评分因 素。 | |
4 |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 域网产 品 6% | 6 分 |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 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1 分, 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 最多得 6 分(可重复计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 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 产品节 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 的相关标准规 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 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 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 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 以投标 文件为 准共同 评分因 素。 | |
5 | 扶持少 数名族 地区 2% | 2 分 |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建筑企业的得 2 分。(指供应 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中小建筑企业,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以投标文 件为准, 以投标文 件为准共 同评分因 素。 | 以投标 文件为 准共同 评分因 素。 |
1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6.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16.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6.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6.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
16.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16.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16.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16.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7.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
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17.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17.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1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
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
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
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7.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17.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1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
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合
同范本。建议明确暂列金使用情形,以及暂列金等未实际发生的,不计入结算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
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及规模: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X年X月X日
计划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五、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
(6)评审报告;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XXX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XX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XX份,承包人执XX份。
附件: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另册。
评标(审)专家工作纪律及现场不良行为
一、工作纪律
(一)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评 |
标(审)室; |
(二)发现本人与投标人(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 |
隐瞒; |
(三)不得中途离开评标(审)现场或提前退场,不得故意拖延评标 |
(审)时间; |
(四)不得损毁评标(审)相关资料,不得将评标(审)用的文件、 |
表格等资料带离评标(审)现场; |
(五)如实在评标(审)报告中记载评标(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 |
行为,及时向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反映有关情况; |
(六)不得违规联系和接触业主、中介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利 |
害关系人,不得收受其红包礼金或其他好处; |
(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领取评标(审)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
二、应坚决抵制的现场不良行为 |
(一)评标(审)专家与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
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而未回避: |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未回避事后被发现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1—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四章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处以2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二)接受邀请的专家,无故迟到或无正当理由缺席;到达现场后无
正当理由拒绝评标(审),或评标(审)过程中擅离职守造成评标(审)
无法继续进行;
(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审)现场;故意拖延评标(审)时间,
违规索要评标(审)劳务费;评标(审)结束后违规带离与评标(审)有
关的资料、数据等;
(四)请他人代为参加评标(审),或代他人参加评标(审);
(五)干预他人独立评标(审),或串通其他专家操纵评标(审)结果;
(六)违规接触中介机构等利害关系人,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
好处;
(七)违规透露评标(审)情况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拒不服从现场管理,拒绝接受或阻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
行的监督检查;
(九)其他现场不良行为。
三、评标(审)专家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出现有关不良行为的,将依
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不良行为的记录、披露与移送。
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上述提醒,并承诺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并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本人坚决不发
生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2—
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评
审
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四川·宜宾
2022年06月29日09时20分
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磋商地点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地点: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政府采购
网
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
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安徽康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 | 宁夏凯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四川旺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三、评标情况及说明:
(1)符合性评审情况
7家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均为合
格。
3家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2)磋商情况
6家投标文件磋商均为合格。
1家投标文件磋商不合格。
(3)综合评分标准情况
6家投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均为
合格。
0家投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不合
格。
(4)低于成本评审情况
6家投标文件低于成本评审均为
合格。
0家投标文件低于成本评审不合
格。
(5)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6)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7)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记录。
(8)报价最高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对其报价合
理性的特别说明。
(9)享受政策、价格优惠供应商特别说明。
(10)对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
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
应商,评审委员要求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对书面说明的审查评价。
(1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金额 (元)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46720.00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48681.20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48000.00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36000.00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848850.90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46000.00 |
7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12)未参加报价(未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报价无效。 |
四、评标结果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总得 分 | 投标金额 (元) |
1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82 | 2848681.20 |
2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2.50 | 2848000.00 |
3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00 | 2836000.00 |
4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5.86 | 2846000.00 |
5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1.85 | 2846720.00 |
6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80.82 | 2848850.90 |
五、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
(成交)人为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元) |
1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48681.20 |
中标(成交)候选人为
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元) |
1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48000.00 |
2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36000.00 |
六、磋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2022年06月29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号 | 评委姓名 | 评委编号 | 是否组长 |
1 | 郭大友 | 06293808 | 否 |
2 | 邓兰 | 06297167 | 否 |
3 | 唐忠瑶 | 06295000 | 是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第1页,共页
符合性评审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 过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人 名称是 否响应 招标文 件要求 | 投标文 件组成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投标文 件的格 式、语 言、计 量单位 、报价 货币、 知识产 权、投 标有效 期等是 否响应 招标文 件要求 | 投标文 件报价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投标文 件技术 、服务 应答内 容是否 响应招 标文件 要求 | 采购项 目履约 时间、 方式、 数量和 其他政 府采购 合同主 要内容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规 定的其 他实质 性内容 | 是否通 过 |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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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评审表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 过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人 名称是 否响应 招标文 件要求 | 投标文 件组成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投标文 件的格 式、语 言、计 量单位 、报价 货币、 知识产 权、投 标有效 期等是 否响应 招标文 件要求 | 投标文 件报价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投标文 件技术 、服务 应答内 容是否 响应招 标文件 要求 | 采购项 目履约 时间、 方式、 数量和 其他政 府采购 合同主 要内容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 | 是否响 应招标 文件规 定的其 他实质 性内容 | 是否通 过 |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7 | 安徽康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
8 | 宁夏凯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
9 | 四川旺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不通过 | |||||
10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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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汇总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一次报价(元 ) | 二次报价(元 ) | 是否实质响应磋商文件 | 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原因 | 备注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2848831.97000 0 | 2846720.00 | 是 |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2848681.20000 0 | 2848681.20 | 是 |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2848959.98000 0 | 2848000.00 | 是 |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2848603.81000 0 | 2836000.00 | 是 |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 | 2848850.90000 0 | 2848850.90 | 是 |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2848944.00000 0 | 2846000.00 | 是 | ||
7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2848912.91000 0 | 0.00 | 否 | 报价无效。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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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标准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 因素 | 报价 | 施工 组织 设计 | 业绩 | 优先 采购 节能 、环 境标 志、 无线 局域 网产 品 | 扶持 少数 民族 地区 | 总分 |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满分 | 40 | 42 | 10 | 6 | 2 | 100 |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85 | 36.00 | 0.00 | 6.00 | 0.00 | 81.85 |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82 | 37.00 | 10.00 | 6.00 | 0.00 | 92.82 |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50 | 37.00 | 10.00 | 6.00 | 0.00 | 92.50 |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00 | 35.00 | 10.00 | 6.00 | 0.00 | 91.00 |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39.82 | 36.00 | 0.00 | 5.00 | 0.00 | 80.82 |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86 | 36.00 | 10.00 | 0.00 | 0.00 | 85.86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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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标准表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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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评审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最高投标限 价(元) | 其他有效供应商 报价算术平均值 | 投标报价与预算 价比(%) | 投标报价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 平均比(%) | 是否低 于成本 | 低于成本原因 |
1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2846720.00 0000 | 2849050 | 2845506.42 | 99.92 | 100.04 | 否 |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2848681.20 0000 | 2849050 | 2845114.18 | 99.99 | 100.13 | 否 | |
3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2848000.00 0000 | 2849050 | 2845250.42 | 99.96 | 100.10 | 否 | |
4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2836000.00 0000 | 2849050 | 2847650.42 | 99.54 | 99.59 | 否 | |
5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 2848850.90 0000 | 2849050 | 2845080.24 | 99.99 | 100.13 | 否 | |
6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2846000.00 0000 | 2849050 | 2845650.42 | 99.89 | 100.01 | 否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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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情况记录表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供应商名称 | 磋商内容 | 磋 商 意 见 | 实 质 性 变 动 内 容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1.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 2.对响应文件是否有补充说明? | 无 | 无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评标汇总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排名 | 总分 | 备注 |
1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48681.20 | 1 | 92.82 | |
2 | 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48000.00 | 2 | 92.50 | |
3 |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36000.00 | 3 | 91.00 | |
4 | 四川一沙兴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46000.00 | 4 | 85.86 | |
5 | 四川灿毅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46720.00 | 5 | 81.85 | |
6 | 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848850.90 | 6 | 80.82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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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情况汇总表
项目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
项目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包件编号:翠政工采﹝2022﹞10号-1
包件名称:南大门建设及校舍排危工程项目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环节 | 不合格理由 | 备注 |
1 | 安徽康新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06293808:项目经理未提供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06297167:项目经理未提供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06295000:项目经理未提供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
2 | 宁夏凯阳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06293808: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维护的承诺函。 06297167: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承诺函 06295000: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维护的承诺函。 | |
3 | 四川旺季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06293808: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维修承诺函。 06297167: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承诺函 06295000:未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维护的承诺函。 | |
4 | 四川省永朝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磋商 | 报价无效。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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