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40220-3605-1015-b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怀洲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奕诚025-86486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框架(WZ20240220-3605-101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及部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 1.00 | 批 | 包1-火灾报警配件 | ||||
2 |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 1.00 | 批 | 包1-火灾报警配件 | ||||
3 | 火灾警报装置 | 1.00 | 批 | 包1-火灾报警配件 | ||||
4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批 | 包1-火灾报警配件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规格书中带“★”为不可偏离项,带“△”条款为重要条款。重要条款不符合项数不得超过2项,否则视为不符合竞标条件的产品;投标方须逐条响应带“★”和“△”项,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直接作废标处理。 3.1.7 所投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爆/非防爆声光报警器、防爆/非防爆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系统)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 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1.8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柜内设备及模块箱由供货方集成并接线完成送至现场,并负责指导现场施工接线。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爆火焰探测器、感温光纤)的品牌授权书。投标时应提供签章的投标授权书及售后质量服务承诺书。使用品牌厂商在省级或更大区域授权代理商所提供的授权和售后质量服务承诺书作为应标资料时,同时要求提供品牌制造商的区域授权书,区域授权商承诺在此框架期内均能取得品牌制造商的区域授权并同步授权给此次投标商,此承诺需加盖公章。 3.1.10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投标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输入/输出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CRT平台软件等,必须与火警控制器主机品牌相同,不能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内近五年(2019.1.1-2023.12.31)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火灾报警系统相关业绩。投标时应提供合同及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原件备查。 3.1.12 投标方须为生产商,具有一定资质的系统集成商可视为生产商。投标方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1.13 投标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的可不做承诺,须提供截图。 3.1.14 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4日 9:00时至2024年2月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2月2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361号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 |||||
邮 编: | 210000 | 邮 编: | 210000 | |||||
联 系 人: | 王怀洲 | 联 系 人: | 赵奕诚 | |||||
电 话: | 025-57766140 | 电 话: | 025-86486145 | |||||
电子邮件: | wanghz.nhgs@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zhaoyic@sinopec.com | |||||
2024年2月3日 |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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