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西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22〕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正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2〕1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
  2.3.建设规模:取水工程:改造取水规模为8万m³/d的泵房一座,新建原水管道约24KM;净水厂工程:新建规模为5万m³/d的净水厂一座,预留远期2万m³/d的建设用地;清水输配水管道工程:新建配套清水管道等。
  2.4.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清单图纸所示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新建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供水或城市排水)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包括:截图 1、工程基本信息:项目分类体现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用途体现为给水或排水、建设性质体现为新建; 截图2、招投标信息:需体现中标单位、招标类型为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截图 3、合同登记信息:体现承建单位名称、合同金额;截图4、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体现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以上截图须完整体现截图 1、2、3、4要求体现的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为无效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2 23:00 至 2023-06-09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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