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丰银行泉州泉港支行2023年-2024年食堂菜金费招标公告
金额
8.4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泉港支行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恒丰银行泉州泉港支行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费竞争性磋商项目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参加响应。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恒丰银行泉州泉港支行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费竞争性磋商项目目(项目编号:HFQZFSCG2023020010),拟通过招标采购选定1家成交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泉港支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预算:人民币84480元。(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恒丰银行泉港支行日常员工食堂食材,人数约16人,标准440人/月。(注:因涉及后期改造,食堂有可能被撤,后期具体合同要约定允许甲方提前10天通知就可解除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2.本项目所需在岗员工须具备健康证。
3.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四.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恒丰银行泉州分行7楼会议室会议室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受。
六.磋商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中骏国金中心4号楼恒丰银行泉州分行7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招标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联系人:郑振波
联系电话:0595-3601922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中骏国金中心4号楼恒丰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23年10月19日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泉港支行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恒丰银行泉州泉港支行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费竞争性磋商项目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参加响应。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恒丰银行泉州泉港支行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费竞争性磋商项目目(项目编号:HFQZFSCG2023020010),拟通过招标采购选定1家成交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泉港支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预算:人民币84480元。(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恒丰银行泉港支行日常员工食堂食材,人数约16人,标准440人/月。(注:因涉及后期改造,食堂有可能被撤,后期具体合同要约定允许甲方提前10天通知就可解除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2.本项目所需在岗员工须具备健康证。
3.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四.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恒丰银行泉州分行7楼会议室会议室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受。
六.磋商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中骏国金中心4号楼恒丰银行泉州分行7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招标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联系人:郑振波
联系电话:0595-3601922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中骏国金中心4号楼恒丰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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