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10-04a-2023-d-e223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智勇136220913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10-04A-2023-D-E22394
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408.46687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8.46687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标包1:94.0475万元;标包2:85.0535万元;标包3:64.977742万元;标包4:164.3881358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兼投兼中。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公安网、梅沙网主要服务器及存储设备以及相关支撑数据库的稳定运行,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2: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以及提高网络安全。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网络与网络安全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3: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机房与基础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为总站机关及各边检站的机房与基础设施类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4: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及查验现场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视频监控与视频会议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自 2024年1月24日至 2025年1月23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2: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3: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4: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须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领取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领取下载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0元。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2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发布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03室
联系方式:肖智勇 13622091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智勇
电 话: 13622091353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10-04A-2023-D-E22394
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技术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408.46687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8.46687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标包1:94.0475万元;标包2:85.0535万元;标包3:64.977742万元;标包4:164.3881358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包,兼投兼中。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公安网、梅沙网主要服务器及存储设备以及相关支撑数据库的稳定运行,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2: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以及提高网络安全。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网络与网络安全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3: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机房与基础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为总站机关及各边检站的机房与基础设施类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标包4:保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各边检站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及查验现场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总站机关以及各边检站的视频监控与视频会议设备等维保清单内的技术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自 2024年1月24日至 2025年1月23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2: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3: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标包4:自 2023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15日,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须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注册和领取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供应商在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领取下载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常用文件-《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0元。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楼2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发布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2203室
联系方式:肖智勇 13622091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智勇
电 话: 136220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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