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023-JJ09-W1022)(第1包)
金额
29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j09-w1022
预算金额29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3849972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J09-W1022。
2.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60万元。
4.最高限价: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5.投标人其授权代表人须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存档)。
7.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书)。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
10.投标人拟安排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和社会保险交纳记录)其中服务人员包含司机及配送员,不少于7人(含)实质性隶属关系证明。
1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①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单位驻地(洛阳市)200公里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服务场地,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冷库等储存场地及相关佐证资料(自有仓储需提供产权证书,租赁仓储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对应的转账记录)。②投标供应商须具有4辆(含)以上运输车辆(含冷链车,需提供车辆购买或租赁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凭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转账记录)。③供应商应具备副食品检验能力以及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12.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须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件。
(4)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成功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 11 日08时30分至2024年 1 月 17 日18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线上申领邮箱:mczbly2020@163.com。
3.方式:线上报名。
4.本项目以邮件形式向通过预审考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
4.2020、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其授权代表人须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非联合体投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保密承诺书;
10.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1.须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件。
报名投标人预审考察:
公告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招标文件企业,先组织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接受质疑,未通过考察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将依据资格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预审:
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
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
③投标人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预审考察情况将留存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供评标时参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3849972786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9-64173338
(三)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9-64173322
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10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J09-W1022。
2.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60万元。
4.最高限价: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
5.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洛阳市市区、宜阳县、伊川县。共分为2个片区,一号片区(洛阳市区),二号片区(宜阳县和伊川县) | |
6.合同履行期限: 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5.投标人其授权代表人须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存档)。
7.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书)。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出具保密承诺。
10.投标人拟安排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和社会保险交纳记录)其中服务人员包含司机及配送员,不少于7人(含)实质性隶属关系证明。
1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①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单位驻地(洛阳市)200公里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服务场地,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冷库等储存场地及相关佐证资料(自有仓储需提供产权证书,租赁仓储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对应的转账记录)。②投标供应商须具有4辆(含)以上运输车辆(含冷链车,需提供车辆购买或租赁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凭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转账记录)。③供应商应具备副食品检验能力以及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12.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须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件。
(4)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成功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 11 日08时30分至2024年 1 月 17 日18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线上申领邮箱:mczbly2020@163.com。
3.方式:线上报名。
4.本项目以邮件形式向通过预审考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
4.2020、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其授权代表人须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非联合体投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保密承诺书;
10.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1.须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件。
报名投标人预审考察:
公告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招标文件企业,先组织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接受质疑,未通过考察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将依据资格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预审:
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
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
③投标人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预审考察情况将留存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供评标时参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3849972786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9-64173338
(三)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9-64173322
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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