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光伏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已分别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76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0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光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a、常泰长江大桥
常泰长江大桥路线起自泰兴市六圩港大道,跨长江主航道,经录安洲,跨长江夹江,止于常州市新北区港区大道,路线全长10.03公里,公铁合建段长5299.2米,普通公路接线长4730.8米。项目采用“高速公路+城际铁路+普通公路”方式过江,跨江采用桥梁方案,其中主航道桥采用双层斜拉桥,桥梁上层为高速公路,下层为城际铁路和普通公路;录安洲、天星洲专用航道桥采用钢桁拱桥,录安洲非通航孔桥采用连续钢桁梁桥,两岸引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普通公路接线包含泰兴侧2.34公里和常州侧2.3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本次工程实施范围为公铁合建段和普通公路接线,但常泰城际铁路主体工程暂不实施,仅实施至合建部分的道砟和后续预留工程,并预留好后期常泰城际铁路主体工程建设的接入条件。
b、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路线起自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泰兴东枢纽,向南经泰兴市张桥镇东侧,通过虹桥工业区后,顺接常泰长江大桥,跨长江后向南经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西,跨德胜河后,止于与江宜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春江枢纽,路线全长31.972公里(不含常泰长江大桥公铁合建段),其中泰兴段长22.382公里、常州段长9.59公里。
本项目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南北引桥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33.05米(与主桥一致);其余路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光伏设备采购项目CT-HW-GF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高速公路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站、一级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声屏障所需光伏设备供货及相关配套工作。
(3)计划供货时间
2024年6月~2024年12月,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进度计划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光伏组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其拟供应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2)业绩要求
a、企业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光伏组件供货项目。
b、产品业绩
投标人所投入的光伏组件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的投标均应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成伟铭、刘兴宇
工作 QQ:2993752239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二四年四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