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4
公告正文
[0]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JK202205007 项目名称 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WXJK202205007-X01;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5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5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经行审投备〔2022〕12号)锡经行审投备[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华运路与华苑路交叉口西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11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410平方米,项目计划对人才公寓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其中1#楼高18层,建筑面积16332平方米;2#楼高18层,建筑面积21078平方米;3#楼高18层,建筑面积21078平方米;4#楼高18层,建筑面积16332平方米。5#楼高4层,建筑面积652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170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8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8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1月24日 17:00
2.1.5其他:(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 二级](含) 以上资质;(2)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EPC),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等。具体包括:(1)设计:建筑外立面出新、景观(含零星小品)、室内(含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机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专业)、洁具、热水器、固定家具、室外家具、消防、钢结构、标识、智能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若有,需包含配电系统设计)、门窗(不含智能门锁)、泛光照明、园内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幕墙设计、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如有)、维修翻新等,以及红线范围内已有的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的维修整改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服务。(2)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外立面提升出新(拆除工程、涂料刷新、金属百叶更新、阳台栏杆除锈刷漆、新做玻璃栏板、亚克力logo、铝板更新)、精装修工程(户内及公区部位的智能化、消防、空调及标识,原利旧灯具、洁具、开关插座面板整理堆放、清洗等)、景观工程(含零星小品)、市政工程、室外家具、消防、钢结构、标识、智能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若有,需包含配电系统设计)、亮化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信息化工程、洁具、热水器、固定家具、门窗(不含智能门锁)、泛光照明、维修翻新、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如有)、园内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地下室结构堵漏及改造等,红线范围内设备材料供应及施工工作。(3)项目货物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电梯、厨房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8年至2020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投资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④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05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5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2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13:30时至2022年05月30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纪工
联系人:
沈菁?、盛夏
电话:
0510-81920959
电话:
19851093090
传真:
传真:
0510-810219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t@vip.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经行审投备〔2022〕12号)锡经行审投备[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华运路与华苑路交叉口西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11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410平方米,项目计划对人才公寓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其中1#楼高18层,建筑面积16332平方米;2#楼高18层,建筑面积21078平方米;3#楼高18层,建筑面积21078平方米;4#楼高18层,建筑面积16332平方米。5#楼高4层,建筑面积652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170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8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8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1月24日 17:00
2.1.5其他:(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 二级](含) 以上资质;(2)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EPC),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等。具体包括:(1)设计:建筑外立面出新、景观(含零星小品)、室内(含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机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专业)、洁具、热水器、固定家具、室外家具、消防、钢结构、标识、智能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若有,需包含配电系统设计)、门窗(不含智能门锁)、泛光照明、园内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幕墙设计、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如有)、维修翻新等,以及红线范围内已有的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的维修整改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服务。(2)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外立面提升出新(拆除工程、涂料刷新、金属百叶更新、阳台栏杆除锈刷漆、新做玻璃栏板、亚克力logo、铝板更新)、精装修工程(户内及公区部位的智能化、消防、空调及标识,原利旧灯具、洁具、开关插座面板整理堆放、清洗等)、景观工程(含零星小品)、市政工程、室外家具、消防、钢结构、标识、智能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若有,需包含配电系统设计)、亮化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信息化工程、洁具、热水器、固定家具、门窗(不含智能门锁)、泛光照明、维修翻新、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如有)、园内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地下室结构堵漏及改造等,红线范围内设备材料供应及施工工作。(3)项目货物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电梯、厨房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8年至2020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投资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金额≥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④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05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5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2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13:30时至2022年05月30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纪工
联系人:
沈菁?、盛夏
电话:
0510-81920959
电话:
19851093090
传真:
传真:
0510-8102197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t@vip.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太湖科技中心7号地块科创载体提升改造工程EPC.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