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试验检测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试验检测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试验检测”答疑通知如下:
问1: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勾结投标人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进行投标资料造假,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
重庆市万州三峡移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316123.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官网(http://www.hp.gov.cn/zwgk/gsgb/pqgs/content/post_8649458.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j.gz.gov.cn/zfcj/gczlaq/completionAcceptance)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158820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竟然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一个总面积为344169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316123.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
事实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
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故不作答复。
问2: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3.2.1(1)商务部分中:“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分)2.投标人城市道路检测业绩(10分)”
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通道工程、挡护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含路灯箱变及基础)、交通工程(西桥头立交只含预埋部分)、绿化工程(不含西桥头立交)、电力排管(不含西桥头立交)、市政消防系统等工程的相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一般试验检测项目(包括:对工程材料、构件、建筑安装物、半成品、成品进行的一般质量鉴定、检测和试验等项目);②专项试验检测项目(包括:路基弯沉值试验、路面弯沉值试验、路面承载力试验、桥梁荷载试验、锚固试验、桩基础检测、锚杆抗拔检验、锚索预应力检测、有效预应力检测、电气、消防工程及管理用房、交通安全设施检测、管道内窥检测等);③特殊试验检测项目(包括:有效预应力检测等);④其他项目(包括:智慧工地配合费等)。”由上述内容可知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全过程质量综合检测项目,而商务部分加分中对投标人的业绩描述不明确,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综合检测业绩方能证明其具有承接本项目质量检测的能力,建议将商务部分修改为:“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综合检测业绩(10分)2.投标人城市道路综合检测业绩(10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问3:质疑原文: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
质疑内容:1.很少有单独只修一个立交的项目或只是修一个桥梁的项目,而立交与桥梁往往都是一个市政道路工程中的一部分。2.该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业绩中写的很正确(道路工程中含立交或桥梁),但是加分项却只要求立交或者桥梁,这会不会前后不一致?3.如果是为了更好的选出更优秀的企业,那么投标人提供的道路工程业绩中明确含有立交或者桥梁,这样的业绩足以说明该企业具备城市道路立交或者城市道路桥梁检测的能力与经验,请问这样的业绩能不能算加分?
答: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且此道路工程包含立交或桥梁的试验检测业绩,视为满足商务部分“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的要求。
问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 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请问道路工程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是否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且此道路工程包含立交或桥梁的试验检测业绩,视为满足商务部分“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的要求。
问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请问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是否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答: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问6: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内容包含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工程一般试验检测,专项试验检测,特殊试验检测和其他项目检测等全检工作。而商务部分要求的1、市政道路立交或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2、城市道路检测业绩,都未要求是含第三方检测全检业绩。为了本项目工程质量考虑且能选取具有类似检测经验优秀的检测单位,建议将此条修改为“1、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1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综合检测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2、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1 项城市道路综合检测业绩得5分,最多得 10 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50000120230524025040101].CQCF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试验检测”答疑通知如下:
问1: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勾结投标人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进行投标资料造假,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
重庆市万州三峡移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316123.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官网(http://www.hp.gov.cn/zwgk/gsgb/pqgs/content/post_8649458.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j.gz.gov.cn/zfcj/gczlaq/completionAcceptance)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158820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竟然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一个总面积为344169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316123.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
事实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
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故不作答复。
问2: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3.2.1(1)商务部分中:“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分)2.投标人城市道路检测业绩(10分)”
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通道工程、挡护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含路灯箱变及基础)、交通工程(西桥头立交只含预埋部分)、绿化工程(不含西桥头立交)、电力排管(不含西桥头立交)、市政消防系统等工程的相关的所有检测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一般试验检测项目(包括:对工程材料、构件、建筑安装物、半成品、成品进行的一般质量鉴定、检测和试验等项目);②专项试验检测项目(包括:路基弯沉值试验、路面弯沉值试验、路面承载力试验、桥梁荷载试验、锚固试验、桩基础检测、锚杆抗拔检验、锚索预应力检测、有效预应力检测、电气、消防工程及管理用房、交通安全设施检测、管道内窥检测等);③特殊试验检测项目(包括:有效预应力检测等);④其他项目(包括:智慧工地配合费等)。”由上述内容可知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全过程质量综合检测项目,而商务部分加分中对投标人的业绩描述不明确,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综合检测业绩方能证明其具有承接本项目质量检测的能力,建议将商务部分修改为:“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综合检测业绩(10分)2.投标人城市道路综合检测业绩(10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问3:质疑原文: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
质疑内容:1.很少有单独只修一个立交的项目或只是修一个桥梁的项目,而立交与桥梁往往都是一个市政道路工程中的一部分。2.该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业绩中写的很正确(道路工程中含立交或桥梁),但是加分项却只要求立交或者桥梁,这会不会前后不一致?3.如果是为了更好的选出更优秀的企业,那么投标人提供的道路工程业绩中明确含有立交或者桥梁,这样的业绩足以说明该企业具备城市道路立交或者城市道路桥梁检测的能力与经验,请问这样的业绩能不能算加分?
答: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且此道路工程包含立交或桥梁的试验检测业绩,视为满足商务部分“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的要求。
问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2.1 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请问道路工程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是否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且此道路工程包含立交或桥梁的试验检测业绩,视为满足商务部分“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的要求。
问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10 分)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 1 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请问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是否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答: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检测的业绩符合本条加分要求。
问6: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内容包含椿萱大道(蔡家L、R分区段)二期、宝山嘉陵江大桥(西桥头立交)工程一般试验检测,专项试验检测,特殊试验检测和其他项目检测等全检工作。而商务部分要求的1、市政道路立交或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检测业绩;2、城市道路检测业绩,都未要求是含第三方检测全检业绩。为了本项目工程质量考虑且能选取具有类似检测经验优秀的检测单位,建议将此条修改为“1、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1项城市道路立交或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综合检测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2、在资格审查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承担1 项城市道路综合检测业绩得5分,最多得 10 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5000012023052402504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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