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看守所、拘留所”二所合一“EPC
金额
726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零发改投(2022)239号
预算金额7267.1万元
招标公司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招标联系人阳景业177074608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粟智超0746-66638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看守所、拘留所"二所合一"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
名称及编号零发改投(2022)239号,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主要建设内容看守所、拘留所"二所合一"工程总承包,项目总
投资为7267.1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看守所、拘留所"二所合一"EPC;
1.2.2 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24382.19 平方米 (约36.57亩),总建筑面积 11099.13 平方米 (其中现状武警区保留建筑面积1479.47 平方米,规划新建建筑
面积 9619.66 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办公及管理用房2390.02 平方米,看守所监区3872.60平方米,食堂1509.82 平方米,拘留所 1517.18 平方
米,岗楼187.20 平方米,门卫51.84 平方米,垃圾站 91.0平方米以及看守所、拘留所内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1.3工期要求:730(其中设计工期45天,施工工期 685 天)t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
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
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本项目 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 建筑工程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t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t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
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年01月 月02日 日09时 时30分 分。请投标人登
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
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
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6222601。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6-
8520930。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
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3)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款
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
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9.6 本项目依据湘发改公管规〔本项目依据湘发改公管规〔2021〕〕64 8号文件规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18号;
联系人:阳景业;
电话:1770746080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粟智超、刘浩、蔡红;
电话:0746-6663818、1520098920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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