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2.5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z2022-130537003
预算金额23.69万元
招标公司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峰13070875393
中标公司日照市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日照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54万元
中标联系人安晓
公告正文
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CZ2022-130537003(招标文件编号:QCZ2022-130537003)
二、项目名称: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日照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枣庄路西聊城路北
中标(成交)金额:22.543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日照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20日历天 | 安晓 | 鲁21120211171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松亮、杨朝霞、焦自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2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633-7987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以北临沂北路日建工业园区内
联系方式:薛峰 13070875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633-7987168
2022年6月16日得分汇总表日照市人民医院绿化养护项目
供应商 得分 | 日照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照市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龙源防腐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89.67 | 79.67 | 77.83 |
排 名 | 1 | 2 | 3 |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小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的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
构拆除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基
企业名称(公章):日照舞建筑程有限公司
山
1
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项目编号:QCZ2022-130537003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
项目名称: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项目编号:QCZ2022-130537003一、项目基本情况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16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施工。预算金额:23695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详见采购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方式: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需报名可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以北临沂北路日建工业园区内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大岭三村文化大院三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大岭三村文化大院三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以北临沂北路日建工业园区内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633-7987168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6号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mail:qdcgzbrz@163.com项目联系人:薛峰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070875393
备注: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维护保养及天润楼雨棚钢结构拆除项目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5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6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7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由采购人支付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8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点前 |
9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1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上午09:30 |
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12 | 报价的次数 |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13 | 样品 | ☑ 不需要 □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材料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4.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审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磋商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响应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审结果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
15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16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 |
17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标段(或者未分标段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于投多个标段的供应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
18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大岭三村文化大院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1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大岭三村文化大院三楼会议室。 |
20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共3人 |
2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2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个数: |
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24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金额:4600元(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已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 2、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编号。 |
25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标段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原件 ☑复印件 | |
2 |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原件 □复印件 | |
3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复印件 | |
4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原件 □复印件 | |
5 | 磋商文件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2.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其他规定(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4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项目主要技术要求及工艺内容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已到维护保养期,为保证钢结构正常使用、排除安全隐患,总务处在2022年维修维护专项预算中已列入预算。天润楼楼前、楼后原有钢结构雨棚装饰面层因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20年拆除,剩余钢结构框架计划2022年利用暑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因以上两项维修工程量较小,施工专业相近,所以项目采购计划合并实施。1.工程概况第四章磋商条件和技术要求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2.3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2天润楼楼前、楼后雨棚钢结构拆除2.1.4该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含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相关的安全措施、施工措施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1.3除锈打磨完成后进行涂刷底漆、氟碳漆、面漆;最后涂刷防火涂料;(相关技术指标按照钢结构相关施工规范)2.1.2对屋盖钢结构支撑构件进行人工除锈、打磨;2.1.1投影面积约2960平方米;2.1海润楼钢结构屋盖钢结构防腐
4.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3.工程量清单2.2.3该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含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相关的安全措施、施工措施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2.2拆除雨棚钢结构骨架后对墙面进行修补:做好洞口的防水、填补洞口、找平、面层粉刷;2.2.1投影面积约297平方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1 | 钢结构防腐 | 平方米(投影面积) | 2960 |
2 | 钢结构拆除(高空) | 平方米(投影面积) | 297 |
注:1、该项目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含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2、该项目存在高空作业,相关安全、环保、防疫等措施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
5.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金额的97%,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5.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1工期:20日历天。5.商务条件4.2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4.1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1.相关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5.5工程质保期:二年。5.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4.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5.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评分标准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3技术部分2.2商务部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40分 | 60分 | 100分 |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30分 | 1、基准值=所有合格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的平均值(当合格投标人为5家或超过5家时,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不进入平均值的计算); 2、以基准值为基数,并以之为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与基数相同者得最高分。若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与基数有差值的,则差值每高出基数1%则在最高分基础上减1分,每低出基数1%则在最高分基础上减0.5分,扣完为止。(不足1%不计) |
企业业绩 | 10分 | 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已完成同类项目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主要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施方 案 | 18分 | 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特点、项目实施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完善合理得6分;总体安排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内容描述简单,不清晰得1分。 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得6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可行得3分;内容描述简单,不清晰得1分。 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得6 分;对项目实施难点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3分;内容描述简单,不清晰得1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10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完善、合理的保证措施,按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得10分;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基本具备,具体措施可行,得6分;组织机构形式不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不完善,保证措施描述简单不清晰,得1 分。 |
资源配备计划 | 10分 | 劳动力、机械、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10分;劳动力、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可行,得4 分;劳动力、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调配投入计划需进一步合理化,得1 分。 |
主要材料 | 5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质量可靠得,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所用材料能保证施工质量得3分;所用材料一般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1分。 |
安全文明保障措施 | 12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及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得4分;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合理,安全管理目标及全员安全责任制较明确,得2分;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内容简单,不清晰,得1分。 现场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及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内容详细,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得4分;现场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及文明施工制度可行,得2分;内容简单,不清晰,得1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内容详细,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得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可行,得2分;内容简单,不清晰,得1 分。 |
项目管理班子 | 5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详细、有突出优势的,得 5 分;分工完整合理的,得 3 分;简单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6%的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3.1.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1说明: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第六章供应商须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1.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5.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1语言文字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保密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4.4报价有效期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2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踏勘现场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与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7.偏离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6.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询问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9.采购代理服务费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8.履约担保(若有)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公告;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工程施工、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0.1磋商文件的组成10.磋商文件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8)纪律要求;(7)开标、磋商、成交;(6)供应商须知;(5)评审方法;(4)磋商条件和技术要求;
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10.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10.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11.3.2报价函;11.3.1开标一览表;11.3商务文件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3.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3.6营业执照、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1.3.5报价需说明的其它文件、材料;11.3.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报价说明、总报价、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材料价格表等及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递交)11.3.3报价函附录;
11.3.14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11.3.13供应商的企业业绩情况表;11.3.12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11.3.11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1.3.10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11.3.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20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11.3.19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11.3.1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3.17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11.3.16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3.15主要材料明细表;
11.4.4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11.4.3各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11.4.2质量目标;11.4.1工期目标;技术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1.4技术文件
11.4.10与其他单位穿插配合协调措施;11.4.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1.4.8确保文明施工措施;11.4.7确保安全生产措施;11.4.6确保工程质量措施;11.4.5劳动力安排计划;
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1.4.15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4.1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1.4.13施工平面布置图;11.4.12工程总进度图表;11.4.11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12.1.1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行日照市价目表。12.1报价依据12.响应报价11.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1.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2.2.3供应商应仔细分析、理解本磋商文件,结合磋商设计方案、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市场现状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报价,并且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2.2综合单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各项费用,并要考虑风险因素。如果报价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12.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技术资料以及磋商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所报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负责。12.2报价说明12.1.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等,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供应商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按照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12.1.2日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颁发执行的税金文件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有关规定。
12.2.7.2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2.2.7.1环境保护措施费(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12.2.7供应商所报措施项目费包括:12.2.6供应商应在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所报综合单价进行调整。12.2.5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须填入单价及合价。清单中未填入合价的细目,则视为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12.2.4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2.2.7.8临时设施费用;12.2.7.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12.2.7.6因其它单位影响而发生的施工配合费及施工降效;12.2.7.5对现有建筑物采取保护及加固措施而增加的费用;12.2.7.4冬雨季施工费;12.2.7.3因夜间施工而发生的费用;
12.2.10本工程其它报价格式及内容参考相关规定。12.2.9总包服务费:本工程不计取总包服务费。12.2.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将施工现场的接水、接电费用计入报价清单的项目措施费中,施工中包干使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含施工中用电损耗)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中,施工中不作调整。用水、用电费用应经采购人、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共同核定并在最终结算时由结算总价中扣除。12.2.7.11其它措施费。12.2.7.10二次搬运费;12.2.7.9脚手架费用;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进行编制。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2.2.1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进行唱标。12.2.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2.11本工程设有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随本项目磋商文件一同发布。若响应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采购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报价”字样。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同时项目经理到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17.2.3提出质疑的日期。17.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7.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7.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质疑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8.投诉1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7.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7.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18.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18.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规定;18.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8.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8.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18.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8.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18.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18.4.4提起投诉的日期。18.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1宣布开标纪律;1.开标程序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2.开标1.7开标结束。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磋商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报价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3.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1磋商小组的组成3.磋商小组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3.5.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5.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5.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5磋商小组的职责:3.4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3.3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6.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6.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6磋商小组的义务:3.5.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5.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6.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6.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6.6编写评审报告;3.6.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3.7.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7.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7.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7.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7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4.5技术评审;4.4符合性审查;4.3资格性审查;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评审程序
5.评审4.10宣布评审结果。4.9编写评审报告;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7磋商;4.6澄清有关问题;
5.4技术评审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5.1资格性审查
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7.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磋商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7.5.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7.5.2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7.5.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7.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4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8.3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8.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扣除后)低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扣除后)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成交7.5.4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公正评分。
10.响应无效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8.5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
10.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4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0.3不按照规定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1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0.10供应商报价清单工程量与本磋商文件所附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10.9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8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响应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0.7响应文件中项目(标段)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未达到磋商文件最低资格要求的;10.6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1.废标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0.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10.14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0.1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0.12磋商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控制价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2.2记名投票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3.违法违规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2.3延期开标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14.违规处理
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4.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第八章纪律要求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磋商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本章第8.4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审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1.3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将于成交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采购人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1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所有不合格的报价。1.签订合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2、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1、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二、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承包人所报工期,除发包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本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供应商报价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一、工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金额的97%,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四、工程价款结算方法2、固定单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三、合同结算方式
(2)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后,应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报给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48小时内给予答复。(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各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1、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六、设计变更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除采购人要求外,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运输供应。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材料进场前须经发包人验收后方可进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外,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款15%的罚款且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标准。五、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
3.1.1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执行已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3.1因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确定原则:3、价款的调整:本工程所有由供应商自行报价的项目,成交后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政策性调整不予调整。2、工程量的调整:(3)承包人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3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奖罚条例3.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3.3除工程设计变更及本工程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工程结算外,其它任何情况,如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市场价格变化等任何情况,均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款。3.2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据其原有综合单价,进行价款的调整。3.1.2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双方另行商定;
九、双方责任2、详细保修条款合同签定时约定。1、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按工程造价的5%留作保修金(免息)。承包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对工程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队伍维修,费用从保修金扣除。八、工程保修2、工期奖罚:总工期以合同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罚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发包人或工程师在发现气温太高或太低及其他恶劣天气,而承包人不按规范采取和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进行任何工作,有关工期延误,将由承包人负责。1、质量奖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扣罚工程总造价3%的款额,并必须在双方约定限期内无偿返修至合格。
2、承包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1、承包人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二)承包人责任:2、工程变更,发包人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1、发包人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安全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并提供相关资料,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一)发包人责任:
1、承包人必须承诺协调好周边社会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外负担任何费用;若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逾期2日进场,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十、其它6、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和发包人的要求,无偿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壹套施工及竣工资料。5、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4、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3、承包人应提供详细措施,以确保住户的生活便利、用水用电及人身安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各种管理奖罚制度。6、本工程无施工准备期,开标后立即进场施工。5、承包人必须保证实际施工到位人员与供应商员一致,否则给予处罚。4、承包人除可对工期进行索赔外,其他一律不得索赔。3、其他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应在报价中包含,不得因此要求额外的费用。2、承包人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甲方:乙方:……
项目名称:技术部分标段:第标段响应文件【正(副)本】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1、工期目标;技术文件包含内容:技术文件目录二〇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公章):项目编号:
7、确保安全生产措施;6、确保工程质量措施;5、劳动力安排计划;4、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各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2、质量目标;
13、施工平面布置图;12、工程总进度图表;11、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10、与其他单位穿插配合协调措施;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措施;
标段:第标段响应文件【正(副)本】以上格式自拟并结合评分办法进行递交15、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商务文件目录二〇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部分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3、报价函附录(见附件3);2、报价函(见附件2);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12、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成员一览表(见附件11);11、项目经理简历表(见附件10);10、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见附件9);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7);7、营业执照、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8、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见附件17);1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6);16、主要材料明细表(见附件15);15、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见附件14);14、企业业绩情况表(见附13);13、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见附件12);
报价标段:第标段标段名称:开标一览表附件1:21、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20、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9);1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8);
序号 | 费用明细 | 报价(元) | 备 注 |
1 | …… | ||
2 | …… | ||
4 | …… | ||
5 | …… | ||
总报价 |
(采购人名称):报价函附件2: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成交: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之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照磋商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承接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等任务。
报价函附录附件3: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附件4: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报价标段:第标段标段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质保期 | |||
4 | 分包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7 | 质量标准 | |||
8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
9 | 预付款额度 | |||
10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11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12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5:工程量清单切勿忘记盖章和签字。注:本项目共有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为一轮,现场报价为第二轮),第一轮工程量清单须附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第二轮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单独准备并携带至开标现场,现场报价时同时递交。(包括报价说明、总报价、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材料价格表等及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递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附件6: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单位:部门:职务: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附件8: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特此承诺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特此承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采购人名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附件9: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10: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编号 | |||||||||
获奖情况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成员一览表附件1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
姓名 | 在项目班子中拟担任职务 | 专业 | 职称 | 备注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附件1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注:本表须后附项目班子成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竣工 日期 | 在建或 已完工程 | 工程质量 |
企业业绩情况表附件1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附件14: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注:本表后附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否则该分项不得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序号 | 材料和工程设备 名称 | 技术指标 | 偏离范围 | 备 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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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明细表附件1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
序号 | 主要材料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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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附件1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注:请据此表列明主要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内容,此表格式内容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磋商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报价。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成员一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牵头人名称:(公章)注:本协议书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附件17: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成员二名称:(公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授权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报价、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联合体投标授权书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8: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
日期:企业名称(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9: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附件20: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第 标段 响应文件 部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公章)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近三年)至年月日(开标当日),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特此声明。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现做出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代理机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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