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东油田2021-2022年12大类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变更)(变更)(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13340120210716-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5
公告正文
冀东油田 2021-2022年12大类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变更)(变更)(变更)

冀东油田 2021-2022年12大类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3340120210716-000-001

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21-0080

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获取条款的内容,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陆后)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冀东油田 2021-2022年12大类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2、技术标准:符合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要求。
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4、服务要求:(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及资料;
(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如中标人供货产品两次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4)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调价申请。若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波动预期将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人须保证标的物资正常供应三个月(以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日期开始计算)。如中标人在提交上述函件后三个月内正常履行了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停用中标人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在三个月内未正常履行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处罚中标人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扣除),同时暂停货款支付六个月并停用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未发生供货但拒绝供货,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5、付款方式:对买方已使用的年度代储定商定价物资,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开始付款,付款比例不低于8%(其中70%为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余款在24个月内付清(接受商票),凭入库验收单,依照买方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为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计划数量及总金额为虚拟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为准。该项目采用明标限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单中自行填写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中单剂A、B、C、D等分项报价(元/吨),单吨工作液中对应加量m、n、r、x等(以质量百分比计),按照公式(am+bn+cr+dx+...)*134000得出预估处理工作液中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价格作为最终报价,报价时按综合报价表格式填写。(见附件3) 详见JDYT-GYC-GKWZ-2021-0080 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需具备至少1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生;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须接受承兑汇票、货到分批支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标的物,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1、标的物物资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代号应与标的物属于同一物资。
12、本项目检测结果由冀东油田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若投标人样品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检测报告中产品配方与投标文件中综合报价表产品配方不一致的予以否决。
13、投标人不按招标范围及采购情况说明的要求格式报价投标被否决。
四、样品检测要求
(1) 根据国家和冀东油田公司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送样期间须符合以下条件:1、禁止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业来唐送样(企业所在地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区为准)。禁止曾经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来唐送样。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公布的名单为准。
(2)送样人员进入样品接收现场,应严格遵守冀东油田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以当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2℃及以下)方可进入,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本项目防疫要求依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4)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室内评价用配液站的水源井清水水样配制,所有报名潜在投标人在该项目标书售卖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早8点至晚5点)与瑞丰公司企业管理科联系取水样、聚合物(2500万分子量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联系方式:0315-8763072(只有一天取样时间)。取水样第7个工作日后,潜在投标人调配好样品, 指派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样品检测费缴费凭证,按招标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送样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10:30时,地点: 冀东油田油化驱替实验室四层化学药品库(冀东油田第一科研楼东门对面)。
(5)潜在投标人向冀东油田招标中心提供投标用产品小样,需送样单剂(A、B、C、D......)各500g*2(液体2瓶*500ml/固体2袋*500g),送样时需在样品上标注单剂加量比百分比(具体调配方法,使用A4纸统一打印,隐去投标人信息)。每个样品送2份,一份评价用,另一份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正式供货后,将对现场供货进行3次抽样检测,如抽检样品参数与封存样品参数相差很大,招标人可以废弃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6)样品包装规格要求:液体部分统一使用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瓶500ml瓶装;固体部分统一使用14厘米(宽)*20厘米(长,包括袋口),透明塑料取样袋,样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各投标人产品名称的标签应易于清理(建议用口贴纸粘贴)。
(7)送样截止后,招标中心进行一次编号,物资供应公司进行二次编号,密封保存。化验优先委托钻采工艺研究院进行检测。单项指标检验不合格直接判定该项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和两次编号均密封于开标时间一并开启。本项目检测周期 32天。
(8)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检测方法:
1)检测指标:①成胶时间,h:4~72,按照SY/T5590-2004中5.2.1调驱剂成胶时间的测试方法。②成胶强度 G′,Pa:≥10 SY/T6296-2013中6.2调驱剂成胶强度的测试方法,应力0.5Pa、扫描频率1Hz。③热稳定性 G′粘度保留率≥85% SY/T6296-2013中6.2调驱剂成胶强度的测试方法65℃下放置30d后,应力0.5Pa、扫描频率1Hz。
2)测试仪器:流变仪(哈克HAAKE MARS)
3)配液站水源井清水(温度65℃,)配制水样,加入浓度为0.3%的聚合物(聚丙烯酰胺2500万),聚交比例按投标厂家提供数据。
(10)本项目采用先检测后评标方式。检测费由招标中心负责收取。检测费用为5000元,具体交费事宜请与招标中心联系(0315-8768891)。检测费付款时,请参照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例如项目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19-1111,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付招标中心2019-1111号检测费。检测交费需在送样前一日完成(以检测费到账为准)。如检测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视为潜在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交费信息: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账 号: 0403014629221020934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7日08:00:00至2021年7月22日23:59:59,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的相关通知及办理流程。
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8、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315-8768891)。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9、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否则无法开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15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选择工作日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冀东油田 2021-2022年12大类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体系60℃-80℃)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 ”100000元的资金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项目的标段(包),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备注:本项目不再接收 “年度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冀东油田主页招标信息公告上公布。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08:3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互联网在线开标
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8室
联系人:杨女士 邮政编码:063000
电话:0315-8768662
开具标函费发票请联系钟女士 电话:0315-8768891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十一、技术支持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操作指南和其他帮助渠道: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jdytzbzx”关注冀东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2021年7月

附件:酚醛类交联聚合物体系技术规范.pdf 货物需求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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