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废旧物资重新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废旧物资重新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1. 处置内容与技术要求
2024年度废旧物资重新处置项目(CF-TS240303-PD99-0000),详见处置文件。
2. 合同期限
预计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已收到处置通知为准)。
3. 处置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4. 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应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应答单位应具备并提供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应答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要求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出售方联系人邮箱chaisb@cnnp.com.cn。
4.3缴纳100,000.00元保证金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并提供汇款单扫描件(确定处置方后,中选方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押金并在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未中选方保证金原路退还);
账户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84518618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应答单位需在报价文件提交日期前,将上述要求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出售方联系人邮箱chaisb@cnnp.com.cn。
4.4应答单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4)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5)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6)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7)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8)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即机器码相同);
(10)不同应答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
(11)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报价的,或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
5. 参与方式
5.1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服务电话:021-4000210123。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处置文件(包含销售清单、报价格式等)。
5.2 供应商须于2024年06月27日24:00前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工作。
5.3 报名时间截止后,分批次组织已报名单位开展处置物资实物勘察工作,并在勘察工作完成后签署实物勘察确认表,详见勘察须知文件。
5.4 未经平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载、链接、摘录本项目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12:00时
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滨海新城招贤路1号核电办公大楼(355100);
收件人:柴书斌,联系方式:18596696228。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报价要求
7.1 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网上报价,并及时将报价文件送交或邮件快递到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商务合同处,逾期不予受理。收件人及地址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招贤路1号核电大楼(355100),收件人:柴书斌(0593-8709286、18596696228)。
7.2 报价需为固定含税单价。报价格式见报价汇总表。
7.3 本项目处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4 报价文件提交及密封要求:
7.4.1 应答文件应按“应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7.4.2 应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中应答函及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4.3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各一份,一份方便存取的电子版应答文件(包括正本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使用U盘载体。电子扫描版和应答文件纸质版(封面、签字、盖章等)均需一一对应。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4.4应答文件文件应装订成册,每份文件正、副本各一套。
7.4.5应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的应答单位将予以拒收。
7.5 价格文件中必须进行书面声明:
“已充分了解到将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项目公司的要求以及工作执行中所将面临的接口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我公司已掌握了所有有关风险、应急情况和可能影响其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能力的所有必需资料,总报价覆盖了技术规格书规定工作范围内所有我公司的义务、责任(另有规定的除外),报价中所阐述的价格、费用对于项目的理解是充分的、正确的且是可以沟通的”。
7.6 报价文件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7 本项目原则上只进行一轮报价,不接受供应商的二次报价;询价结果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应答。
8. 款项支付
按合同约定执行。
9.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法确定最终中选方,中标结果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10. 我公司廉政声明
10.1 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10.2 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举报(举报电话0593-8709203)。
1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书斌
电 话:0593-8709286、18596696228
传 真:0593-8709188
邮 箱:chaisb@cnnp.com.cn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