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井圭路小学运动场及停车场新建项目弱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告
金额
112.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2042100342
预算金额11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春华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2042100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井圭路小学运动场及停车场新建项目弱电系统采购及安装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20421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井圭路小学运动场及停车场新建项目弱电系统采购及安装 视频监控设备本次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网络 AP系统、扩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外监控系统及机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或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11129800.19
 合计金额小写: 1129800.1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元壹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清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3 个月。乙方在该期限内完成产品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3.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

3.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5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货物,在项目全部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331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490.0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南城支行(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25865220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二 年。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

5.2.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三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2、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安装方案。

3、及时办理有关签证和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结算。

4、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和移交。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品牌、数量、技术参数采购货物,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组织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采购货物到达指定现场。

3、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楼三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90号成兴景苑2栋、3栋、4栋4-1101
法定代理人: 黄练文 法定代理人: 冯确平
委托代理人: 唐春华 委托代理人: 祝莉萍
电话: 0731-85881396 电话: 0731-88579011
传真: 0731-85881396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井圭路小学运动场及停车场新建项目弱电系统合同附件.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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