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5年度通勤道路清扫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z-20241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宇东186315198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5年度通勤道路
清扫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5年度通勤道路清扫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SZ-2024109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5年度通勤道路清扫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唐山东站
 (三)项目规模:对唐山东站车间周边、俱乐部门前通勤道路日常清扫服务项目进行外包。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质量要求:
 1. 服务方质量目标明确,具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监督系统及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完备的清扫过程的方法、措施。
2. 服务方有系统的工作计划、及时清扫的保证措施。
3. 服务方应具备应对特殊任务的良好执行力和配合力,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变能力。
4. 服务方应严格执行委托方卫生质量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接受委托方对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服务方工作人员安全、路风、服务、“两纪”以及工作质量的管理考核。
5. 服务方负责处理所清理的垃圾,垃圾的处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负责。
6. 按服务合同约定清扫频次进行清扫。
7. 清扫后地面无污物,露出路面本色。垃圾投放点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箱(盒、袋)等杂物。
8. 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面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9. 清扫产生的垃圾清运到地方政府允许的地点。
10.服务方处置垃圾时,应符合唐山市政环卫部门的要求,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服务项目明细及相关要求
 (一)清扫重点为唐山东站职工通勤通道。
1.每日对通勤道路进行清扫处置。具体地点如下:
①唐山东站周边包括院前(长30米,宽15米)
②上行上站台道路(由东站大门至上行站台铁栅栏门入口)(长65米,宽8米)
③上行地下涵洞上站楼梯;(高约8米)
④地下涵洞;(长450米,宽12米)
⑤下行上站台道路及楼梯(由长城门业大门外至下行客运外勤栅栏门外);(50米)
⑥下行地下涵洞上站楼梯;(高约8米)
⑦东侧涵洞口起,往北延伸至北侧银河路桥头(长约1.9公里,7米宽路面)。
⑧驼峰桥下(包括:上行至进入上行场电动杆外;下行进入下行场电动杆外)(长50米,宽7米)
⑨唐山东站至俱乐部道路两侧(长60米,宽12米)。
3.清扫标准:委托方将指派人员对服务方清扫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要保证清扫部位不得有生活垃圾、通勤道路不得有废物积雪(冬季)。通勤道路正常情况下必须每日进行清扫,遇特殊情况接到电话通知后马上进行清理,不得影响车站生产生活,特殊情况包括冬季除雪,应无条件立即予以清除根据清扫质量双方进行签认(附件6)。
4.清扫器具:清扫、清运所需工具、器具、运输设备全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负责。
5.人员配备: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清扫、清运及时,清扫、清运人员承包方安排不得少于3人。遇特殊情况需增加人员、机具、器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服务方全部负责。
6.委托方将对服务方服务质量按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相应要求对服务方进行考核。
 五、项目采购方式
1.文件依据
按照《唐山站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唐站〔2023〕125号)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唐山站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唐站〔2023〕125号)第五十五条单一来源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的成员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组成。
(二)开展谈判,拟定成交事项。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三)谈判报告、谈判结果报批,确定成交事项。
(四)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十九条 非招标采购的项目,承办科室应当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不得签订合同。
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承办科室按照标的物的性质,从车站科室的专业人员中,组成5人的采购小组,并经车站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第五十条车站承办的非招标采购的项目,须将谈判报告、询价报告等和谈判结果、询价结果等报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非招标采购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承办科室将在国铁平台95306上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向符合项目要求的公司发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及报价明细表。

六、服务方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公司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七、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5日
八、谈判时间
1.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14:30点,在唐山站301会议室由唐山站依法组成的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对报价进行评议。
2.评议结束后,唐山站依法在95306国铁平台上发布第一成交候选人公示和成交公告。

九、联系方式
对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并在2024年12月5日17:30前书面告知:
项目联系人电话:张宇东 手机:18631519876
异议受理电话: 0315—7225277
传真: 0315—7222422
邮编:063000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站前路160号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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