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2023年郑州豫能采用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进行污泥运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2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女士0371-566019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6
公告正文

2022年~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采用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进行污泥运输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2年~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采用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进行污泥运输项目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采用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进行污泥运输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553292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选址范围由规划绕城高速公路辅道、凌霄路及光明路所围合。厂址东距郑州科技学院约0.15km,西距国道G3001郑州绕城高速约0.6km,南距周垌村约0.4km,北距谷家寨村约1.1km、距薛楼村约0.9km。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为配合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拟采用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车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污水处理厂(共6个)产生的污泥运输至电厂内指定存放区域。此次招标特邀请厂方、销售方、运输方等熟悉电动重卡的合作方投标,进行污泥运输。

运输服务期限:暂定1+1,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整体运量估算为60-100吨/天。

中标人承担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污水处理厂(共6个)产生的污泥运输至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内指定存放区域。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车须具备自卸能力,充电自行解决,甲方不提供充电条件。

2.4项目地点

2.4.1取污泥地点:共6个(具体地点如下)。

(1)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分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姚桥乡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东四环与北三环东延交叉口向东1公里),计划2023年年初投运,初期日产干化污泥量30吨左右,距电厂42公里。

(2)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洧水河污水处理厂,新密市西大街街道鹅湾,日产干化污泥11吨,距电厂43公里。

(3)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刘寨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刘寨镇东圪台,日产干化污泥2吨,距电厂49公里。

(4)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大隗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大隗镇苏湾,计划2022年年度投运,日产干化污泥0.5吨,距电厂51公里。

(5)中原环保登封水务有限公司,登封市焦河南郭阳线焦河大桥北100米路西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二厂),日产干化污泥3吨,距电厂64公里。

(6)中原环保港区水务分公司,郑州市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单家村,日产干化污泥30吨,距电厂57公里。

2.4.2目的地:荥阳市贾峪镇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内指定区域。

2.5取、送污泥时间:

取污泥地点1和6,需每日各取、送一次;取污泥地点2需每三天取、送一次;取污泥地点3需每半个月取、送一次;取污泥地点4需每两个月取、送一次;取污泥地点5需每10天取、送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车次。

2.6谈判范围:供应商需按电厂要求将污泥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6个)运至电厂指定的存放区域,到厂质量以电厂验收化验单据为准,计量以电厂的地中衡计量结果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8拦标价:1元/吨/公里。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车辆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动重卡或氢能源重卡两辆车辆及以上。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承诺)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公告发布以后日期)。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缴纳或者不缴纳文件费,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和所报包号)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荥阳市贾峪镇

联系人及电话:0371-87010281 张 虹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01963

监督部门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779523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9515150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