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9-20】
水厂流量计检测井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城北、上溪、江东、义南、苏溪。
2、工程规模:开挖、砌筑流量计检查井10座。预算造价为33.6006万元。
3、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义乌市水务集团履约评价等级为D级及以下或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递交到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602室(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企业聘用为项目经理的聘书及人员身份证,项目经理B类证书;5、投标单位及其代理人联系方式清单汇总表(须反应投标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注: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西城北路77号(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其他
1、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建议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或参加开标时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2、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请各投标单位在2022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602室(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故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开标现场将不接收投标文件;本项目取消监标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正常开标,如投标单位对开标有疑异的,可到招标人处申请调取监控查看!!
招标人: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宣铭重 联系人:池淑贞
联系电话:13957908348 联系电话:13506898535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预算.rar预算.rar
附件: 水厂流量计检测井建设工程招标文件9.20.doc水厂流量计检测井建设工程招标文件9.20.doc
附件: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承诺书.doc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承诺书.doc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1.1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机场路556号联系人:宣铭重 联系电话:13957908348 |
2 | 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联系人:池淑贞 联系电话:13506898535 |
3 | 1.2 | 项目名称 | 水厂流量计检测井建设工程 |
4 | 1.2 | 建设地点 | 城北、上溪、江东、义南、苏溪 |
5 | 1.2 | 建设规模 | 【概算投资等内容】:预算总投资33.6006万元 |
6 | 1.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者,取消施工资格,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组织另行招标。 |
7 | 1.2 | 资金来源 | 自筹 |
8 | 1.2 | 招标范围 | 开挖、砌筑流量计检查井10座。 |
9 | 1.2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
10 | 1.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 | 1.2 | 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 按照义乌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合格标准要求施工 |
12 | 1.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6)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7)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8)义乌市水务集团履约评价等级为D级及以下或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 1.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 | 1.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15 | 1.6.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6 | 1.7.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7 | 1.7.2 | 疑问提交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2日17时00分前 |
18 | 1.7.3 |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时间 | / |
19 | 1.8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20 | 2.2 |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编制 |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定额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材料价格按照2022年8月份《义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除税价、2022年8月份《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价及市场除税价计算,人工价格按照2022年8月份义乌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 |
21 | 3.3.1 | 投标让利范围 | 8%(不含)-12%(含) |
22 | 3.3.2 | 不让利部分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含税)8866元 |
23 | 3.5.1 | 投标保证金额度及形式 | 本项目免投标保证金。根据义行服管〔2019〕10号《关于改革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及义公管办〔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若查实投标人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24 | 4.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义乌市西城北路77号(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
25 | 4.1 |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请各投标单位在2022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602室(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故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开标现场将不接收投标文件;本项目取消监标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正常开标,如投标单位对开标有疑异的,可到招标人处申请调取监控查看!! |
26 | 4.10 | 开标顺序 | / |
27 | 4.11.1 | 让利基准值的确定 | 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范围内抽取两个让利率,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基准值。注:抽取办法:确定40个球,球号依次为1-40号,球号1对应的让利率为8.1%、球号2对应的让利率为8.2%、球号3对应的让利率为8.3%,依次类推,球号40对应的让利率为12%。 |
28 | 4.11.2 | 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100×[1-(|T-D|)×B]上式中:T为投标人让利率;D为让利基准值;B值为:当(T-D)≥0时,B=2;当(T-D)<0时,B=4。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29 | 4.11.3.1 | 是否采用企业信用报告 | 不采用 |
30 | 4.11.4 | 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 |
31 | 4.13 | 中标候选人 | 确定中标候选人数:1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2 | 4.17.4 | 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情形 | 中标候选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注:1)项目负责人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或未竣工核销的(仅指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职务)视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2)在义乌市范围内项目负责人承接预算造价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不受前述规定限制。3)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4)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第4)条规定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5)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中标候选人名称不一致的。(4)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5)对使用诚信信誉分招标的工程,若中标候选人采用诚信信誉分,经招标人核实中标候选人采用的诚信信誉分存在弄虚作假的。 |
33 | 4.17.6 |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 | 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34 | 5.2.1 | 履约担保 | 本工程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35 | 5.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 |
36 | 5.4.1 | 合同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37 | 5.5.3 | 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是否调整 | 不调整 |
38 | 5.5.4 | 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的调整方式 | / |
39 | 5.5.6.1 | 工程付款方式 | (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义建局【2018】145号文件执行;(2)期中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作保修金。保修期的约定:贰年。保修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28天内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保修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
40 | 5.5.7 | 奖励与违约处理 | 违约处理:(1)按自报工期完工不予奖励,超过自报工期处以人民币1000元/日历天的违约金。(2)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履职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少一天每人处2000元/天违约金,专职安全员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每少一天每人处1000元/天违约金,如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发包人报送行业主管部门。(3)该工程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者,需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工期列入考核,由返工造成的建设单位材料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 |
41 | 5.6 | 其他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 | 技术负责人(要求专业、职称为):助工及以上施工员(要求资格条件为):有上岗证安全员(要求资格条件为):安全员C类证书;人数按相关规定配备质量员(要求资格条件为):有上岗证书 |
42 | 5.9 | 是否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社会保险情况 | 不要求提供 |
4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涉及增值税政策变化、税率调整,所引起的价格变动按实结算外,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2.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结算时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根据实际发生并达到后续发布相关文件的标准要求按实调整并限额计取。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 |
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发放后2天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
信用等级 | A | B | C | 无信用等级 |
得分 | 1.0 | 0.6 | 0 | 0 |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4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
2 | 企业资质证书 | 5 | 项目经理B证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中标候选人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证书、证件和有关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并盖注册章):中标候选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招标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该中标候选人的证书、证件、投标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报名工程名称 | 工程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公司传真 | |||
专职交易员 | 电话 | 手机号码 | |||
企业使用业绩分值申报 | 本次投标使用 分 | 企业扣分分值申报 | 本次投标时企业扣分为 分 | ||
拟派人员 | 姓名 | 专业、等级或职称 | 岗位证书号 | 身份证号 | |
项目经理 | |||||
投标人承诺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等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2、自愿接受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资源办)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公共资源办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3、我单位承诺自觉维护义乌市招投标市场秩序,且无《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暂行)》(义公共资源办〔2012〕37号)规定第七条之情形。4、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5、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6、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之情形。7、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8、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9、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10、按照法律法规、义乌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信访、举报),不无理投诉(信访、举报)。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若中标,我单位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后续事宜(如配备项目部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将相关原件报送招标人核查等);12、若中标,我单位承诺保证按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精心组织,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无故拖延工期;13、我单位承诺保证按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杜绝建筑工人上访事件。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据此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做该工程损失的赔偿(如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能弥补由于其被判失去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同意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办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