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3>02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强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芳芳0578-2522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招标编号:浙鼎峰招<2023>024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500 万元,招标人为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共设置2座开闭所,安装高压柜32台、交直流电源屏2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
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
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4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 1224780835@qq.com)完成报
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0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09
号)
七、其他
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3>02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3>024号)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鼎峰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项目
名称项目概况概算金额(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资质要求业绩
要求工期
丽水南城吴按公寓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本工程共设置2座开闭所,安装高压柜32台、交直流
电源屏2面。
设置7座公变配电房,总容量为11200kVA,安装 SCB14-800 变压器14台、高压柜42台、
低压柜63台、环境环境检测系统装置7套,表箱 369 只,电缆分支箱24只。
设置2座专变配电房,总容量为3200kVA,安装 SCB14-800 变压器4台、高压柜18台、低
压柜30台、交直流电源屏2面、中央信号箱2面。
电力配套工程包括外部电源部分、开闭所部分、公变部分、专变部分、土建部分。 3500 万
元 3234.0591
万元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
承试。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内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为证明材料)。 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正式送电,满足现场消防等验收要
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
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
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
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
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应答
将被否决。
(10)专用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4财务要求
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
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5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 1224780835@qq.com)完成报
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0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
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号
电话:0578-2600833
联系人:徐强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 979 号三楼
电 话:0578-2522968
联系人:应芳芳、林秋丽
公告发出日期:2023年9月8日
备案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徐强强
电 话:0578-2600833
电子邮件:0578-26008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庆春街979号
联系人: 应芳芳
电 话: 0578-25229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应《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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