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智慧教育示范区”区域智慧安防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articleContent":"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设备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长沙市望城区“智慧教育示范区”长沙市望城区“智慧教育示范区”区域智慧安防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学校智能预警服务购置、校园监控点位补建、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四个部分。
1.智能预警:智能预警服务是在不改变现有监控摄像头的基础上,部署行为分析和预警服务,支持攀爬、越界、异常出入、徘徊、烟火、离岗、睡岗等异常情况报警。及时地发现隐患和问题,从而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和防止事件损失扩大。中岭小学、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第一小学、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第二小学、周南望城学校、大湖中学、高塘岭实验第一小学、高塘岭实验第二小学、南雅望城学校、望城区第六中学、向阳中学、望城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长郡月亮岛第二小学、长郡月亮岛第三小学、望城区第二中学、雅礼丁江学校、嘉宇北部湾幼儿园、桃源里幼儿园,17所学校在校园重点区域共部署330路。
2.监控升级:视频监控点位补建是通过对安防建设的薄弱学校,按照建设标准规范对学校的视频监控盲点区域,增加摄像头数量和配套存储设备,保障校园监控区域的有效覆盖,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中岭小学、高塘岭实验第一小学、高塘岭实验第二小学、望城区第六中学、向阳中学、长郡月亮岛第二小学、望城区第二中学、雅礼丁江学校,8所学校在校园盲点区域共新增480路监控。
3.双重预防: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又名安全风险评估系统,主要包括风险双重预防系统和线下评估服务,风险双重预防系统由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两道防火墙(紧箍咒)构成双体系,线下评估服务包括组织双重预防专家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信息化平台操作培训、风险点现场排查及风险告知卡确定、对制度资料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成册、印刷装订。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第一小学、大湖中学、高塘岭实验第一小学、高塘岭实验第二小学、望城区第六中学、向阳中学、长郡月亮岛第二小学、长郡月亮岛第三小学,8所学校进行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
4.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是增加语音应急指挥系统和数据展示大屏,实现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数据展示和预警,并通过IP广播系统实现与各个学校安保值班室的指挥调度功能。从而实现当发生应急事件时教育局与各个学校的视频和语音协调调度,及时地掌握学校现场情况。对140个区属学校进行一键报警设备改造,增加IP音箱实现应急指挥广播对讲功能;增加应急指挥中心展厅数据展示大屏。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签三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前期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中标人须将所有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设备原厂封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拆封验货才能进行安装调试。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3.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免费提供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
4.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活动中有替换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本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自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本部分合同金额的5%。
2、其他
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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