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谭庄子村北洼土地816.4亩土地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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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谭庄子村北洼土地816.4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10-25 15: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沿庄镇/谭庄子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谭庄子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谭庄子村北洼土地816.4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9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7、①在合同期内,不得撂荒,不得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此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青苗损失费归承租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出租方,出租方只退回承租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③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费用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④在合同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在合同期内,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属出租方所有,只允许承租方行走、取水或排涝。且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承租方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期内不允许承租方对土地经营权进行转租。在承包期内,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应按照村镇等上级主管部门和政策要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的秸秆还田、杜绝露天焚烧、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病虫害防止等农业工作。 8.根据村集体服务事项,对承租人收取30元/亩的管理服务费用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农业生产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93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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