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43.2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30905fjsz09002001
预算金额1943.27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佳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嘉雯13904312360
中标公司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1943.27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耘实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一标段施工 | 项目编号 | CCS20230905FJSZ09002001 | |||||||||||||||||||
建设单位 |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1 | 投标最高限价 | 19780272 | |||||||||||||||
开标日期 | 2023-09-27 10:30:00.0 | 开标地点 | 217 | |||||||||||||||||||
中标工程范围 | 一标段项目包括3项工程:农安街污水管线翻建工程、扶余路污水管线新建工程、榆树街污水管线新建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二标段项目包括6项工程:紫丰路污水管线工程、小南街雨水管线工程、爱国路雨水管线新建工程、兴通路雨水管线新建工程、东岭街雨水管线新建工程、富强街(湖光路-既有富强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6月30日(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 19432744.05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6月30日(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 19682436.86元 | |||||||||||||||||
第三名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6月30日(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 19126598.47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佳 | 联系电话 | 0431-860009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志强 | 联系电话 | 18584395675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 联系人 | 刘嘉雯 | 联系电话 | 13904312360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博硕路树木更新园林工程 | 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长春园》景观工程 | | ||||||||||||||||||
2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三) | | | ||||||||||||||||||
3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2021 年汽开区(建成区)街路新建人行步道及绿化、景观提升项目施工10 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 2020 年通乡镇和建制村硬化路维修项目 02 标段 | 农改厕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工程三标段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博览会《长春园》景观工程 | | | ||||||||||||||||||
2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3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刘耘实 | 高级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222382749 | | ||||||||||||||||
2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刘玉恒 | 中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1222022202300604 | | ||||||||||||||||
3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李孙龙 | 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92036415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010-88822502 | |||||||||||||||||
2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 0431-84999737 | |||||||||||||||||
3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21.60 | ||||||||||||||||||||
2 | 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9.40 | ||||||||||||||||||||
3 | 吉林省中岭建设有限公司 | 16.2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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