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二期设计评标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二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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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二期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4-26 13:46:56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二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
(3)招标人:东莞市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二期,涉及改造6个项目和新建1座箱涵,分别为:
1.创兴路,道路全长2530m,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
2.江城西路,道路全长1639.042m,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
3.高埗大道二横路、高埗大道三横路,道路全长1370.544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4.高富街、育才路,道路全长1847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5.文明路,道路全长585.007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6.高科路、高科支路,道路全长1313.79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7.三塘中路辅道箱涵,改造长度28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
本项目在保持现状道路平面、纵面不变基础上,对道路进行路面修复、沥青罩面、拓宽机动车道、新建及改造非机动车道、增设及改造人行道、改迁现状乔木、完善交通标线、完善给排水及电力设施等。本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1785.39万元(不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费),其中工程建安费10499.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4.35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561.21万元。(具体建设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本项目须限额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经批复概算的建安费。)
(6)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如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工程设计概算书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手续及概算造价备案等;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期暂定12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项目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估算额11785.39万元(不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费),其中工程费用10499.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4.35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561.21万元。(具体建设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本项目须限额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经批复概算的建安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C类 (土建与交通工程) | / | / | 合计约8.545km |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箱涵、景观绿化、路线交叉的设计; 2.里程范围的交通工程(包含监控、交通标志、路基段护栏、栏杆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等)的设计; 3.里程范围内的交通疏解、电气工程、管线工程(给排水系统、污水系统等)、照明工程、公交站、停车位、配套附属工程(包括满足道路通行必须要的辅助设施)、工程拆除改造等设计; 4.协助发包人向相关部门报审设计文件,消防、防雷设计审查,消防、防雷验收、备案等工作; 上述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竣工图配合、交通设施拆除方案设计文件(含既有道路及各类结构物调查与评价)、专项设计(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设计、景观提升)、实施期间各类保通及临时迁改方案设计文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东莞市关于工程设计的相关阶段要求)、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2024年04月25日14: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其中:专家一、专家三、专家五、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专家二、专家四、专家六、为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专家五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收标会。
2、参加的投标单位共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3家,无效投标人共1家,其中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有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4)不接受的情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3家。
7、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共3份,不通过的共0份。
8、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30时至2024年04月26日13:30时;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4)
(三)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其他人员
东莞市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五)评标程序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3家,不通过家数:0家。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3家,不通过家数:0家。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4)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分。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3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业绩评分标准对照表
编号 | 业绩评分标准 |
① | 每累计增加完成1项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设计加2分,最多加14分。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8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3分,最多加12分。 注:①人员资格证明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人员业绩证明: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①E1取0.6,E2取0.3; ②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5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3分;近3年内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投标人主编过城市道路或公路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获奖的: (1)主编过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获得奖项的,每项加2分。 (2)主编过地方标准(规范、规程)获得奖项的,每项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本分项累计加分最高5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②需提供以下2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1)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2)规范或标准的封面、扉页或前言等能体现主编过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主编。;③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土建与交通工程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① 注:(1)近5年指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的计算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2)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情况 | 7.5分 |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7.5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扣2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信用评价 | 2.5分 | 信用等级分值(2.5分) 信用等级为AA、A、B、C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2.5、2.4、2.25、1.7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96 | 52.75 | 通过 | 9.99 | 94.70 | 1 | |
2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17 | 54.75 | 通过 | 9.99 | 92.91 | 2 | |
3 |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89 | 33.75 | 通过 | 9.99 | 68.63 | 3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十一、附件
详见各附表。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报告(00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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