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文明施工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CH2024-036、XDZ2024-58-N-30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文明施工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文明施工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⑩《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本次公告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709室
联系方式:029-8115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7563729、029-82285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苗苗
电话:029-87563729、029-82285837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