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已批准采购立项,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根据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会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取具备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资质的法人机构,作为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受托管理服务商。
因政策环境或采购人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本次竞争性磋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统筹外费用资金委托管理方式、委托管理规模、资金到账时间等发生变化或采购人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次采购达成的约定相应自动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
3.采购内容:依靠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机关提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统筹外费用资金委托管理服务,包括账户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在保证采购人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项目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保障采购人职工退休利益。
4.服务期限:服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托管资金总额比率签订固定费率合同。第二年、第三年由采购人根据需求和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有经营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
2.供应商须设立有经监管部门批复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参与响应的产品必须为本公司自有产品,不得代理或转授权,同一集团内多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1407室。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9:00-11:30 14:3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项目业绩;
6.其他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
7.本单位股权结构和高管人员信息。
(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及以彩色PDF扫描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办公楼十四层1410室(需携带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7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51-6563147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会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取具备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资质的法人机构,作为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受托管理服务商。
因政策环境或采购人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本次竞争性磋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统筹外费用资金委托管理方式、委托管理规模、资金到账时间等发生变化或采购人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次采购达成的约定相应自动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
3.采购内容:依靠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机关提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统筹外费用资金委托管理服务,包括账户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在保证采购人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项目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保障采购人职工退休利益。
4.服务期限:服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托管资金总额比率签订固定费率合同。第二年、第三年由采购人根据需求和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有经营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
2.供应商须设立有经监管部门批复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参与响应的产品必须为本公司自有产品,不得代理或转授权,同一集团内多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1407室。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9:00-11:30 14:30-18: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项目业绩;
6.其他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
7.本单位股权结构和高管人员信息。
(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及以彩色PDF扫描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办公楼十四层1410室(需携带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7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51-656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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