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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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32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4】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座换热站,供热能力为50万㎡,购置并安装2台换热器、3台末端循环泵等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4327m供热管网(路由长度)。
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3 08:30至2024-09-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联系人:邢鹏飞,电话:0310-3399828;代理机构:河北荣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燕杰,电话:0310-85602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 电话:0310-3513015 电子邮箱:weixian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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