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成交公告
金额
99.3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倩0933-3628069
中标联系人吴莹雪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6: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科, 李峰, 张弼华
总成交金额 ¥99.362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倩
项目联系电话 0933-3628069
采购单位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3-3625463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写字楼10层B10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3-3628069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项目.pdf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ZZTH-PLLT2022113

二、项目名称

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江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北大寺8号门面

99.36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施工范围

甘肃江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项目

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之内完工

吴莹雪

甘262202102036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科,李峰,张弼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

收费金额:1.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

联系方式:0933-3625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写字楼10层B1004

联系方式:0933-362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倩

电 话:0933-362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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