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16:3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忠科, 李峰, 张弼华 | ||
总成交金额 | ¥99.362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3-3628069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3-36254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写字楼10层B10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3-3628069 | ||
附件: | |||
附件1 | 成交公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项目.pdf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ZZTH-PLLT2022113
二、项目名称
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江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北大寺8号门面 | 99.362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施工范围 |
甘肃江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项目 | 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之内完工 | 吴莹雪 | 甘262202102036 |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警示教育基地外墙屋面改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科,李峰,张弼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
收费金额:1.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
联系方式:0933-3625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写字楼10层B1004
联系方式:0933-362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倩
电 话:0933-362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