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蒸汽过热器(E1502)采购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蒸汽过热器(E1502)采购使用单位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蒸汽过热器(E1502)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20220-007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蒸汽过热器(E1502)公开招标,数量:一台。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易损件、技术培训、保修和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月内提供所有设备。
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内5台套及以上相似于本次招标的折流杆换热器的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无任何劣迹,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蒸汽过热器(E1502)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天办理完CA数字认证证书。CA数字认证证书注册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及“CA及电子签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方必须具备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和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方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语言和文字采用简体中文。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03月21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03月25日17:30
5.4招标文件每套费用:800 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化工分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86053744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 机:18754708000
邮 箱:18754708000@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