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金额
7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21010012779223
预算金额7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磊024-31230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3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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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2101001277922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
项目所在地区招标人辽宁省沈阳市
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长深高速牛间梁=号隧道维修加固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20222101001277922
程
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方式自筹资金100.00%公开招标
项目总技资1标段(包〉数量760万元
牛河梁3号隧道上行34~36板(管养桩号:K616+724.,长31.lm,在检测中8�K616+755.的
发现右侧检修道存在严重隆起、变形,检修道底部出现破损胀开,检修道隆起最大高度
22.6cm,检修道盖板倾斜角度21。。同时35板衬砌侧墙收敛,对比37板净空变化量
13.76cmo病害段衬砌拱部存在多条纵向贯通板块的裂缝。对区域混凝土进行取芯,强度
项目规模
平均值21.8MPa,最小值21.lMPa,小于设计强度等级C30。为确保隧道结构及通行安全,
按照重点整治、的原则,对牛?可梁3号隧道上行检修道隆起严重区域长期监测、安全第一
采取仰供恢复+粘贴钢带方案。针对牛河梁3号隧道下行13板进行局部拆除,同时12�14板
拱部粘贴全环钢带方案。针对牛问梁3号隧道下行23~25板采用套拱方案。
长深高速牛河梁工号隧道维修加固工
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编号300120222101001277922
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标段(包)性质标段(包〉内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l、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必
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
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投惊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票
设计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
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必须自有试
验检测机构,自有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
标段(包〉资质
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MA一计量
认证证书【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
有投资参股(或隶属、或附属)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
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二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技标人自有试验
检测机构。】。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或“隧道养
护甲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长深高速牛河梁=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的施工图设
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
本项目范围内长深高速牛河梁工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
标段(包〉
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
招标施围
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2)施
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宿围内所有牛问梁1号隧
道(上行)维修加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包〉标段(包〉7万元500�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新迎店 | 新迎店 | |||
投标保证金 | 文件售价 | ||
标段(包)供货 | 标段(包)供货 | 2022-11-30 | |
/服务开始/开工 | 2022-07-15 | /服务结束/竣工 | 2022-11-30 |
日期 | 2022-07-15 | 日期 | 2022-11-30 |
标段(包)项目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 | ||
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 ||
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
标段(包) | 760万元 | 760万元 | 76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760万元 | 760万元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是否接受 | 不接受 | 联合体 | 无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投标要求 | 无 |
招标文件 | 2022-06-0909:00至2022-06-1417:00 | 招标文件 | 现场领取 |
获取时间 | 2022-06-0909:00至2022-06-1417:00 | 获取方式 | 现场领取 |
招标文件 | |||
获取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座17楼1701室 |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现场纸质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6-3009:30递交方法 | 现场纸质递交 | |
递交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22-06-3009:30开标方式 | 2022-06-3009:30开标方式 | 纸质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 |
其他公告内容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监督部门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卢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82364333 |
招标人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 邮箱 | lngsjzb_hj@163.com |
地址 | 邮箱 | lngsjzb_hj@163.com | |
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腰而营子村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电话 | 0421-8735111 |
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lngsjzb_hj@163.com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联系人 | 邓磊 | 电话 | 024-31230886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咨询有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华
招标代理专用章
(十五)
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修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
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22年高速公路维修改造项目
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22〕32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
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
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牛河梁3号隧道上行34~36板(管养桩号:K616+724.8~K616+755.9),长
31.1m,在检测中发现右侧检修道存在严重隆起、变形,检修道底部出现破损胀
开,检修道隆起最大高度22.6cm,检修道盖板倾斜角度21°。同时35板衬砌侧
墙收敛,对比37板净空变化量13.76cm。病害段衬砌拱部存在多条纵向贯通板
块的裂缝。对区域混凝土进行取芯,强度平均值21.8MPa,最小值21.1MPa,小
于设计强度等级C30。
为确保隧道结构及通行安全,按照重点整治、长期监测、安全第一的原则,
对牛河梁3号隧道上行检修道隆起严重区域采取仰供恢复+粘贴钢带方案。针对
牛河梁3号隧道下行13板进行局部拆除,同时12~14板拱部粘贴全环钢带方案。
针对牛河梁3号隧道下行23~25板采用套拱方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修加固工
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长深高速牛河梁三号隧道维
修加固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
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
围内所有牛河梁1号隧道(上行)维修加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38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
周期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8月5日),施工计划工期(开工至完工)为
2022年8月6日~2022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n\n\n\n\n\n\n\n\n\n\n\n\n项目 \n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n |
资质\n等级 \n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2、投标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必\n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n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n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n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n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必须自有试验检测机构,自有的检测机构应具有\n交 通 运 输 部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颁 发 的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机 构 等 级 证 书 公 路 工 程 综 合 甲 级 证\n书,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nCMA-计量认证证书【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n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或隶属、或附属)关系的关联\n单位,或具有 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 为\n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 \n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省级\n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或“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且\n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企业\n业绩 \n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n(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段设\n计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n(设计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设计)。 \n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指\n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n |
项目 \n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n |
500\n万元”的 高速公路新建(或改 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 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 隧道工\n程)。 \n | |
企业\n信誉 \n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在\n2021\n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和施\n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D 级; \n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 2017 年\n6\n月\n1\n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未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n已判决案件中 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 :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n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n |
主要\n人员 \n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n负责人(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n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施工负责\n人(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n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n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n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n人(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n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n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并且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
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
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
同),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代理人持下述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
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
座17楼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
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trbkfX8ejDhE2gmQGFS
XTQ,提取码:akvb,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如授权代理人获取,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
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
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
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
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
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
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
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
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
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
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网站》(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
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腰而营子村
邮政编码:122629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8735111
传真:0421-873511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李先生于女士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lngsjzb_hj@163.com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 \n | 条款号 \n | 评审因素 \n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投标人名称 \n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签字盖章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投标文件格式 \n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n键字迹清晰可辨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联合体投标人 \n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工程分包(如\n有)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营业执照 \n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资质等级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类似项目业绩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信誉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主要人员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联合体投标人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n |
2.1.2 \n | 资格评\n审标准 \n | 其他要求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第 1.4.5\n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投标内容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工期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质量标准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安全目标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投标有效期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投标保证金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权利义务 \n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承包人建议 \n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n |
1“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
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
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n\n\n\n\n\n\n\n\n\n\n\n\n条款号 \n | 条款号 \n | 评审因素 \n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n |
其他要求 \n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 |
条款号 \n | 条款号 \n | 评审因素 \n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投标人名称 \n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签字盖章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投标文件格式 \n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n键字迹清晰可辨 \n |
2.1.1 \n | 形式评\n审标准 \n | 报价唯一 \n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未提交调价函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投标报价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5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投标内容 \n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n |
2.1.3 \n | 响应性\n评审标\n准 \n | 其他要求 \n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 |
条款号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n |
2.2.1 \n | 分值构成 \n(总分 100 分) \n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n(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20分 \na. 技术设计优化建议书(5 分) \nb. 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5 分) \nc. 施工组织设计(5 分) \nd. 交通组织方案(5 分) \n(2)主要人员: \n \n10 \n 分 \n(3)企业业绩: \n \n10 \n 分 \n(4)企业信誉: \n \n10 \n 分 \n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n(1)评标价:50 分 \n |
2.2.2 \n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n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n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n(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n(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 \n除按投标人须知第\n5.2.4\n项规定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n标报价之外,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n90%(含\n90%)~100%\n |
条款号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n |
(含\n100%)范围内、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n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参与\n评标价平均值 B 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6 家时,则计算评标\n价平均值 B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n(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n评标基准价 D=投标报价平均值 B。 \n如果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低于 C 值(最高投标限价 90%),\n则评标基准价(D)直接按 C 值(最高投标限价 90%)计算。 \n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n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n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n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n | |||
2.2.3 \n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n |
2.2.4\n(1) \n | 承包人\n建议书\n和实施\n方案 \n(20\n分) \n | 技术设计的优化\n建议(5 分) \n | 基本分\n3\n分,根据投标人技术设计的优化建议的合理性、\n针对性加 0~2 分,本项满分 5 分。 \n |
2.2.4\n(1) \n | 承包人\n建议书\n和实施\n方案 \n(20\n分) \n | 设计施工总承包\n实施方案(5\n分) \n | 基本分\n3\n分,根据投标人对工程的理解及总体思路的合理\n性 、针对 性以及 设计施 工总 承包项 目实施 与设计 施工 进度\n计划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加 0~2 分,本项满分 5 分。 \n |
2.2.4\n(1) \n | 承包人\n建议书\n和实施\n方案 \n(20\n分) \n | 施工组织设计 \n(5 分) \n | 基本分\n3\n分,根据投标人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及施工组织\n计划、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加 0~2\n分,本项满分 5 分。 \n |
2.2.4\n(1) \n | 承包人\n建议书\n和实施\n方案 \n(20\n分) \n | 交通组织方案 \n(5 分) \n | 基本分\n3\n分,根据投标人交通组织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n加 0~2 分,本项满分 5 分。 \n |
2.2.4\n(2) \n | 主要 \n人员 \n(10\n分) \n | 设计负责人(4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2.4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n内),担任过“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n责人的加 1.6 分。 \n | 设计负责人(4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2.4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n内),担任过“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n责人的加 1.6 分。 \n |
2.2.4\n(2) \n | 主要 \n人员 \n(10\n分) \n | 施工负责人(3 分) \n | 施工负责人(3 分) \n |
条款号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n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8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n之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加 1.2\n分。 \n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8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n之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加 1.2\n分。 \n | ||
技术负责人(3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8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n之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n负责人)的加 1.2 分。 \n | 技术负责人(3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8 分; \n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n之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n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n负责人)的加 1.2 分。 \n | ||
2.2.4\n(4) \n | 企业 \n业绩 \n(10\n分) \n | 设计业绩(5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得 3 分; \n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n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指施\n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n“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n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设计)的企业业绩,\n每增加 1 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2 分。 \n | 设计业绩(5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得 3 分; \n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n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指施\n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n“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n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设计)的企业业绩,\n每增加 1 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2 分。 \n |
2.2.4\n(4) \n | 企业 \n业绩 \n(10\n分) \n | 施工业绩(5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得 3 分; \n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n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指交工验\n收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标段合同额\n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n(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企业业绩,每增加 1 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2\n分。 \n | 施工业绩(5 分) \n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得 3 分; \n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n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在近 5 年(指交工验\n收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标段合同额\n不少于 3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n(施工内容必须含隧道工程)的企业业绩,每增加 1 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2\n分。 \n |
2.2.4\n(4) \n | 企业 \n信誉 \n(10\n | (1)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n一方)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近两年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n计企业按照 2020 年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 2021 年辽\n | (1)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n一方)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近两年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n计企业按照 2020 年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 2021 年辽\n |
条款号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条款内容(评分因素) \n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n |
分) \n | 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认定),连续 2 个年度投标人均被评为\nAA 的,得 5 分;只有 1 个年度投标人被评为 AA 的,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n分。 \n(2)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n其中一方)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的近两年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n果(施工企业按照 2020 年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路基桥隧类施工企业信用评价\n结果和 2021 年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认定),连续 2 个年度\n投标人均被评为 AA 的,得 5 分;只有 1 个年度投标人被评为 AA 的,得 3\n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n | 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认定),连续 2 个年度投标人均被评为\nAA 的,得 5 分;只有 1 个年度投标人被评为 AA 的,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n分。 \n(2)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n其中一方)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的近两年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n果(施工企业按照 2020 年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路基桥隧类施工企业信用评价\n结果和 2021 年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认定),连续 2 个年度\n投标人均被评为 AA 的,得 5 分;只有 1 个年度投标人被评为 AA 的,得 3\n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n | |
2.2.4\n(3) \n | 投标报\n价评分\n标准 \n(50\n分) \n |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n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 D 时得满分(50 分),每高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5\n分,每低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2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n用公式表示如下: \nF\n=\nF\n−\n/\nD\n1\n−\nD\n/\n×\n100\n×\nE\n \n1\nD\n式中:D=评标基准价(精确到人民币元) \nD1=投标人的评标价 \nF=50 \nF1=评标价得分 \n若 D 1 ≥ D,则 E=0.5;若 D1< D,则 E=0.25。 \n |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n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 D 时得满分(50 分),每高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5\n分,每低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2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n用公式表示如下: \nF\n=\nF\n−\n/\nD\n1\n−\nD\n/\n×\n100\n×\nE\n \n1\nD\n式中:D=评标基准价(精确到人民币元) \nD1=投标人的评标价 \nF=50 \nF1=评标价得分 \n若 D 1 ≥ D,则 E=0.5;若 D1< D,则 E=0.25。 \n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 |
条款号 \n | 编列内容 \n |
1 \n | 1、评标办法 \n本条细化为: \n1.1\n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n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及评分:各评\n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n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含)以\n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n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n1.2\n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在\n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 |
监 督 人 的 监 督 下 进 行 开 标 ; 未 通 过 第 一 个 信 封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进 入 第 二 个 信 封 的 评\n审,其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n1.3\n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n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第一\n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n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n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综合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n者优先;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推荐顺序则\n依次依据“企业信誉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得分”、“主要人员得分”、\n“企业业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n委员会根据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n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n1.5 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n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n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的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n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n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n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未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n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n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n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n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
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
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
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实
施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
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
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
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
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2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
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
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
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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